第八章 基督教难道没有贬低女性吗?
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HarryPotterandtheHalf-BloodPrince)中的关键时刻,邓布利多教授发出了一句动人的请求:“西弗勒斯……求你了。”在此之前,我们一直无从知晓西弗勒斯·斯内普(SeverusSnape)究竟是邓布利多的双面间谍,还是那位嗜血反派伏地魔的爪牙。此刻,斯内普的忠诚面临终极考验。身陷重围的邓布利多恳求援助,而斯内普却举起魔杖杀死了他。这一幕令人心碎。我们从未真正喜欢过斯内普,但仍怀着一丝渺茫的希望——希望他终究是邓布利多的人。如今,他背叛导师的罪名似乎彻底坐实了。
直到看完《哈利·波特》的最后一部,我们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当哈利用魔法从斯内普垂死的记忆中提取出片段,倒入能窥见他人往事的“冥想盆”时,我们才发现,斯内普对哈利母亲莉莉的爱,指引了他的一生。我们亲眼目睹斯内普在莉莉被伏地魔杀害后的锥心之痛,也看到他因此立誓效忠邓布利多。邓布利多告诉他,自己正被一种不可逆的魔咒缓慢折磨至死,我们亲耳听到斯内普极不情愿地发誓,会在时机到来时亲手结束邓布利多的生命。霎那间,我们终于从全新的视角理解了邓布利多的那句恳求与斯内普的抉择。当我们知道了故事的全貌,再回望那句“西弗勒斯……求你了”,它的含义已经彻底反转了。
若要理解基督教信仰中关于男性和女性的论述,我们也必须先凝视整本圣经的“冥想盆”。如果我们仅凭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去解读经文,终将不得其解;但若能纵身跃入救赎历史的壮阔长卷,圣经关于男女的观点便会焕发全新的意义。正如解读斯内普的故事,密钥在于那份至死不渝的爱,理解圣经男女观的钥匙,也深藏在一场倾尽所有的永恒爱恋之中。
创世以先
当我们思考性与性别时,总会不自觉地从文化、生物学和人类历史的背景入手。但从基督教信仰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追溯得更远。上帝从不受生物学的限制。他完全可以让人类像某些铜头蝮蛇那样,在必要时进行无性繁殖。然而,上帝选择创造男性与女性,使他们成为一种鲜活的隐喻。
或许以下这个类比有助于我们理解:从圣经的角度来看,“为人父母”本身旨在反映上帝与他儿女的关系。父子关系的隐喻最为人所熟知,这很大程度是因为耶稣教导我们称上帝为“我们在天上的父”(太6:9)。但在旧约中,上帝也多次以母亲的形象出现。主曾说:
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不怜恤她所生的儿子?即或有忘记的,我却不忘记你。(赛49:15)
我写下这些文字时已怀孕四个月。当我夜里拖着疲惫的身体从床上爬起来给孩子喂奶时,我心中会隐隐感受到上帝对我那份恒久忍耐的爱,也会从我的孩子身上瞥见我对上帝那份全然的依赖。如果我们研读圣经,就会发现男性和女性构成了另一个鲜活的、充满生命力的隐喻素材。
《创世记》中的性别
圣经开篇记载,上帝照着自己的形像、按着自己的样式创造人类。这一表述揭示了三种关系,昭示着我们在上帝面前的身份:如同子女肖似父母,如同臣仆代行王权,如同神像代表神明。这种“形像”的表述同时适用于男性与女性,上帝赋予人类生养众多、治理大地的使命(创1:26-29)。而要履行这些使命,正有赖于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因此可以说,上帝赋予他子民三重职责:治理、关系和创造。
为何上帝要将繁衍设计成需要男女共同参与?或许是因为上帝本就是一位关系性的上帝——他就是爱(约壹4:8),单独的个体无法完全彰显他的形象。正如全息图需多束相干光的干涉才能呈现立体影像,上帝的形象不仅呈现在我们的理性中,更体现在我们的关系中。
《创世记》2章在复述这个故事时进一步强调了这一点。上帝用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入他鼻孔,安置他在园中工作。然后上帝宣告:“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在《创世记》1章中,上帝反复强调他的创造是“好的”,而他创造的人类更是“甚好”。因此,这里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令人感到突兀。一人无法完整反映上帝的形象,他需要一个帮助者。这是我们遇见的第一个“西弗勒斯·斯内普”式的转折时刻。“帮助者”一词乍一听好像是个附属角色,但在希伯来文圣经中,这个词绝大多数时候用来指称上帝自己,因此它绝不隐含着地位低人一等的意思。[2]
通过上帝用男人肋骨造出女人的奇特记载,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了男女的联结:女人是男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1-23),二者虽有差异却又本质相连。下一节经文更进一步阐明:“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性使男女建立亲密关系,繁衍后代,生养众多。那位全然存在于亲密关系之中、以跨越差异去爱为核心的上帝,创造了众多在本质上同属一体,却又彼此不同的形象承载者——人,并呼召他们合而为一,成为一体。
破碎的爱
到了《创世记》3章,事情急转直下。本应按照上帝旨意治理这地的男女违背了上帝给他们的唯一一条诫命:不可吃那棵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这个故事的结构非常耐人寻味:上帝在女人受造之前,就已经吩咐过男人不可吃那树上的果子,并警告他说,在他吃的日子必定死。当那条神秘的、会说话的蛇走向女人,质疑上帝的话时,我们不禁要问:那个男人在哪里?答案在6节的末尾:他就在女人身边。但男人非但没有戳穿蛇的谎言,反而一同吃下了那果子。这种不顺服不但破坏了人与上帝的关系,也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结。纯真与亲密被羞耻与指责所取代。生命让位于死亡。
因着他们的悖逆,上帝向男人和女人宣告了咒诅,这些咒诅影响到他们在《创世记》1章中共同领受的角色:男人因受咒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女人因受咒诅,繁衍后代多受苦楚。在这里,我们再次遇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式的转折:女人不仅饱受怀胎生育之苦,更被告知“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恋慕”一词在旧约中鲜少出现,但在随后的一章中,上帝对该隐说:“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创4:7)这里的“恋慕”暗含着掌控与征服的欲望。男女间坦然无惧、同心合一的爱情故事就此破碎,取而代之的是冲突与权力的角逐。这是悖逆的苦果,绝非上帝起初的设计。但这一切为何没有导致女性地位的降低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女性的地位的确降低了。纵观整个旧约,我们看到罪恶导致男性对女性(以及女性对男性)种种骇人听闻的恶行——凶杀、强暴、剥削比比皆是。但这些都只是诊断,并非处方。圣经并不认同它所记载的这些行为,尽管新无神论者对经文断章取义试图让我们如此相信。但它确实呈现了人类如何彼此相待,尤其是如何运用权力的真实图景。那么,后续的故事将如何诠释《创世记》对婚姻中男女关系的描述呢?这次,我们必须继续读下去才能明白。
上帝为他子民所唱的爱之歌
当圣经把上帝与他子民所立的约描绘为婚姻时,男女之间的关系便获得了全新的意义。以赛亚宣告说:“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赛54:5)在亲子关系的比喻中,上帝有时被比作父亲,有时则被比作母亲。但在婚姻的比喻中,婚姻中的两个角色从未颠倒:上帝永远是丈夫,从来不是妻子。把性的意义建立在比喻上似乎显得轻率,但从基督教的视角来看,比喻对神学至关重要:没有比喻,我们根本无法描述那位无法看见、超越一切、不可测度的上帝。
继续读下去,我们还会发现:这不是一段幸福的婚姻。上帝的子民敬拜偶像,对他不忠。这并非暗示女性天生比男性更不忠贞。旧约同样描绘了男性放荡纵欲的残酷现实。然而在这个圣经比喻中,上帝的信实却始终如一。他渴望他子民的爱与忠诚,憎恶他们献身于别神。他的爱带着嫉妒——正如一个深爱妻子的丈夫面对妻子不忠时会有的反应。但他的爱也包含着宽恕。尽管他完全有权弃绝他的子民,但他仍愿接纳他们回到他的身边;重新立约被描绘成丈夫与妻子重归于好。然而,这段婚姻似乎从未真正成功过。如同在其他许多地方一样,希伯来圣经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却始终没有给出答案:圣洁、信实、满有慈爱的上帝,如何能与无爱、不忠、充满罪恶的子民同住?
新郎来到
耶稣降世为人实现了旧约中的所有盼望。当有人问及为何他的门徒不禁食时,耶稣回答道:“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岂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路5:34)施洗约翰接过这个比喻说:“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约3:29)
在旧约中,上帝是他那迷途子民的丈夫,而耶稣——这位看不见之上帝的终极形象——如今以新郎之姿步入历史。这个比喻如同一根电缆,通过耶稣“接地”,在他死而复活后所写成的新约书信中,这一比喻再次通电,重新充满能量。不过,在讨论这些书信之前,我们要先来领略福音书中耶稣与妇女的互动,这着实令人惊叹。
福音书中的女性形象
福音书对女性的描绘展现出了惊世骇俗的反文化特质,尤以《路加福音》最为突出。路加不断地将男性和女性并列叙事,而且在两性对比中,女性往往更蒙赞许。在耶稣降生之前,天使加百列造访了两个人,告诉他们即将为人父母。一位是施洗约翰之父撒迦利亚,另一位是耶稣之母马利亚。二人均向加百列询问此事如何成就,但撒迦利亚因不信受罚哑口数月,马利亚却受到称许。在《路加福音》中,女性的重要地位进一步体现在:马利亚和她的表姐伊丽莎白在耶稣还在腹中时就发出预言;随后一位男先知(西面)和一位女先知(亚拿)也为婴孩耶稣预言。
成年后的耶稣经常在他的讲道中提及女性。在第一次讲道中,他使用旧约中的两个例子激怒了听众,这两个例子表明上帝的爱不仅限于犹太人的范畴:
故事的主人公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路4:25-27);在《路加福音》15章中,以女性为主人公的“丢失银钱”的比喻,穿插在以男性为主人公的“迷失的羊”和“浪子回头”的比喻之间;在《路加福音》18章中,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寡妇坚持不懈求告”的祷告比喻,与以男性为主人公的“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比喻并列。甚至在他走向十字架的途中,耶稣仍驻足安慰哀哭的妇女(路23:27-31)。在一个男性主导的文化语境中,这种对女性的持续关注极其令人瞩目。
耶稣的医治事工呈现出微妙的性别平衡:他先医治了一个被污鬼附身的男人(路4:33-35),然后治愈了西门彼得的岳母(路4:38-39);在7章中,耶稣先医好了百夫长的仆人,然后出于对悲痛母亲的怜悯,使寡妇之子复活;在8章中,耶稣先医治了一个被鬼附身的男人,然后是一个患血漏的妇人,接着是一个管会堂之人的女儿。耶稣在《路加福音》中最后一次医治的是一个被鬼附身的驼背妇人,她归荣耀与上帝。管会堂的人指责他们,耶稣却称他是假冒为善的人,并提醒他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路13:16-17)。
耶稣将女性树立为道德榜样的做法则更是引人注目。《路加福音》7章中,在法利赛人西门家的宴席上,“一个女人,是个罪人”(很可能是个妓女)闯入宴席,伏在耶稣的脚上哭泣,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并抹上香膏。西门大为震惊:如果耶稣真是先知,岂不知这女人根本不配碰他!耶稣却反其道而行之,将这女子树立为榜样,使西门羞愧。从文化的角度上来说,西门可谓是占尽优势:他是男人,她是女人;他受人敬重,她遭人鄙视;他宴请宾客,她伏地痛哭,令人难堪。但在耶稣眼里,这个女人却在各方面都胜过了西门(路7:36-50)。在《路加福音》21章,耶稣又将另一位地位低下的女性树立为道德榜样:他称赞那位投入两枚小钱的穷寡妇。在耶稣眼中,她的奉献远胜过富人投入奉献箱的巨额钱财(路21:1–4)。
耶稣对女性的重视似乎因为他选择十二位男性使徒(象征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而有所妥协。但路加也特别强调了那些跟随耶稣的女性:“还有被恶鬼所附、被疾病所累、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曾有七个鬼从她身上赶出来;又有希律的家宰苦撒的妻子约亚拿,并苏撒拿,和好些别的妇女,都是用自己的财物供给耶稣和门徒。”(路8:2-3)与耶稣的男性门徒一样,这些妇女也一路随行(参见路23:49、56)。她们自耶稣事工之初至结束,始终跟随着他。那么,这些妇女是否可以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门徒呢?
耶稣在《路加福音》10章中为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第一次遇见了耶稣的两位女性朋友:马利亚和马大。马大承担了传统意义上女性的角色,忙着服侍客人;而她的妹妹马利亚却承担着传统意义上男性的角色,与其他门徒一样坐在耶稣脚前听道。马大希望耶稣纠正这一点,让马利亚起来帮忙服侍。但耶稣却肯定了马利亚的做法:“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10:42)
围绕着耶稣的复活,路加对他们作了最后的比较。在《路加福音》24章中,一些女性门徒来到坟墓前,准备膏抹耶稣的身体。在那里,她们遇见了天使,天使向她们宣告耶稣复活了。妇女们把这消息报告给使徒们,但使徒们并不相信。彼得亲自跑到坟墓前去查看。但即便如此,他们仍然不肯相信。当两个男性门徒在去往以马忤斯的路上遇见耶稣时,他们转述了那些妇人的消息,但似乎并没有领会其中的含义。耶稣责备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路24:25)
《路加福音》并不是唯一一部提高女性地位的福音书。《约翰福音》中有一段动人的记载:耶稣跨越族群、宗教、性别与道德的界限,与一位私生活有污点的撒玛利亚妇人交谈,使门徒深感震惊;这位妇人后来成了向自己族人传福音的人(约4:1–30)。后来,耶稣拯救一位行淫时被抓的妇人免于被石头打死,迫使控告她的男性承认他们并不比她更有道德(约8:7)。在《约翰福音》11章,我们看到在马大和马利亚的兄弟拉撒路去世后,耶稣与她们温柔交谈。耶稣安慰马大的那几句话非常有名,随后与她和她妹妹一同哭泣,最后更是奇迹般地使拉撒路复活。[8]在《马太福音》9章,一位女人因患血漏想求医治而摸了耶稣,耶稣对她的信心进行了称赞。在《马太福音》19章,他保护女性免受无故休妻之害,因为这往往使她们陷入贫困。
耶稣对女性的尊重是毋庸置疑的。在一个女性地位低下且常常遭到剥削的文化中,他的做法凸显了女性在上帝面前的同等地位,以及上帝渴望与她们建立个人关系的心意。但在圣经“厌女”的荒漠中,耶稣的生平与事工是否只是男女平等的一处绿洲呢?
婚姻比喻的冒犯
在保罗写给以弗所教会的书信中,当婚姻的比喻首次与世俗婚姻重新融合时,它所带来的震撼,恰似哈利·波特第一场魁地奇比赛中,斯内普低声念咒的那个瞬间带给我们的感觉。我们以为那是一个恶咒,实际上却是一个保护咒。“又当存敬畏的心,彼此顺服”,保罗写道。
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弗5:22–24)
初次与这段话交锋时,我还是剑桥大学的一名本科生。我来自一所专注学术、追求平等的女子中学,此时却置身于男生占绝对多数的学院。读到这段经文时,我非常反感。“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开什么玩笑?我对这些经文有三个疑问。第一个疑问是:妻子应当顺服。我知道女性和男性一样能干。如果婚姻中存在一种不对称的决策智慧,那也应该取决于谁在相关领域更胜一筹。第二个疑问是:妻子应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顺服耶稣基督这样一位自我牺牲、统管宇宙的君王是一回事;但要把同样的顺服给予一个有限、有罪的男人,则完全是另一回事。第三个疑问是:丈夫是妻子的“头”。这似乎暗示了某种等级制度,与男女同为上帝形象承载者、拥有平等地位的真理相悖。
这一切似乎都与福音一贯的反文化信息背道而驰。圣经曾向我呈现了一个颠覆权力的激进叙事:造物主上帝甘愿舍命,穷人胜过富人,社会的弃儿成为家庭的一份子。福音是一团燃烧的爱的火焰,跨越差异,焚尽种族不公与社会经济压迫。然而,这里却出现了这些令人震惊的经文,宣扬对女性的压迫。耶稣曾将女性提升到与男性同等的地位;保罗却似乎再一次将她们贬低。
起初,我试图用各种解释来消除这种震惊。我曾尝试论证:在希腊原文中,“顺服”这个词只出现在前一节:“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5:21),所以后面段落的意思必定隐含着相互顺服的意思。但新约中针对妻子“顺服”的命令出现了三次(另见西3:18;彼前3:1),而对丈夫的呼召则是四次要他们去爱(弗5:25、28、33;西3:19),一次要他们尊重妻子(彼前3:7)。
事实上,当我将焦点转向对丈夫的命令时,《以弗所书》这段经文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基督是如何爱教会的呢?他死在十字架上;他赤身露体、流血受苦,为教会舍命;他将教会的需要置于他自己的需要之上;为教会牺牲了一切。我问自己:如果这命令是给妻子的,我又会作何感想?“你们作妻子的,要爱你们的丈夫,甘愿为他舍己,将他的需要置于你自己的需要之上”?有时候,人们会批评《以弗所书》5章22节成了虐待配偶的一纸授权令。可悲的是,它确实曾被人滥用。但是,给丈夫的命令使得这种解读根本站不住脚。倘若圣经真的在鼓励压迫,一个施虐者想要扭曲一节呼召妻子为他受苦、为他舍己、为他而死的经文,岂不是容易得多吗?
当我意识到理解这一教导的视角正是福音本身时,一切开始有了意义。如果耶稣的信息是真的,没有人能带着自己的权利来到祭坛前。进入祭坛的唯一方式就是俯伏在地。无论男女,如果我们执着于自我决定的权利,我们必然会拒绝耶稣,因为他呼召我们完全顺服他。并且,虽然基督徒确实蒙召要为主的旨意而牺牲,但我们蒙召首先是要接受他为我们所作的牺牲。
有了这个视角,上帝创造的性与婚姻在我的眼中,如同一架望远镜,让我们得以窥见他那如星辰般浩瀚的渴望,渴望与我们建立亲密关系。在这场伟大的婚姻中,我们的角色不可互换:耶稣为我们舍己;基督徒(无论男女)跟随他的带领。归根结底,我的婚姻并非仅仅关乎我与我的丈夫,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并非仅仅关乎扮演主角的演员一样。
认识到婚姻(在其最佳状态下)所指向的是一个更宏大的现实,可以减轻所有人的压力。首先,它让单身者卸下重担。我们生活在一个把性与浪漫的满足奉为终极追求的世界。世界告诉我们,错过性爱,就等于错过人生。但在基督教的框架里,错过婚姻却得着基督,就像小时候没机会玩洋娃娃,长大后却拥有了真正的孩子。当我们全然享受最终的关系时,没有人会为失去那个娃娃模型而惋惜。它也给已婚人士减压。当然,我们仍然面临着扮演好自己角色的挑战。但我们不需要担心自己是否娶/嫁对了人,或者忧虑为何我们的婚姻不能把我们带入持续极乐的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的婚姻注定让人失望。它让我们渴望更多,这种渴望指向终极现实,而最美好的婚姻,也不过是这个终极现实的缩影。《以弗所书》5章曾使我反感,如今却使我愧疚,并呼召我归向耶稣——那位真正的丈夫,他能满足我的需要,是唯一真正配得我顺服的人。
误读保罗关于婚姻的教导
出于为上帝的命令辩护的愿望,有些基督徒会尝试用男女在心理上的差异来解释圣经对婚姻的描绘。有人提出,女性天生是追随者,而男性天生是领导者。但上帝给男性的首要命令是“去爱”,而非“去领导”,而且我从未听闻有人论证男性天生更善于去爱。有些人则声称,男性需要尊重,女性需要爱,也就是说这些命令是针对我们与生俱来的缺陷而赐下的:女性更擅长爱;男性更懂得尊重。但是,回顾历史就会发现,说男性天生就会尊重女性,无异于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这些关于男女心理的说法,往好了说,只是泛泛之谈。往坏了说,会造成不必要的冒犯,并给例外情况留下空间:如果颁布这些命令是因为妻子天生更顺服,而我发现自己比丈夫更有领导天赋,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互换角色呢?《以弗所书》5章将我们在婚姻中的角色建立在以基督为中心的神学之上,而非建立在基于性别的心理学之上。
我结婚十年了。我并非天生顺服。我天生具有领导才能。我拥有哲学博士学位和神学学位,而且是家里的辩论高手。感谢上帝,我嫁给了一个足够成熟、能欣赏这一点的丈夫!然而,对我而言,牢记自己在婚姻中的角色,并留意那些“顺服丈夫如同顺服主”的机会,仍是每日的一项必修课。这并非因为我天生更顺服或更不顺服,也并非因为他天生更有爱或更缺乏爱,而是因为耶稣曾为我走向了十字架。
“传统”性别角色并非强制
《以弗所书》5章让我们这些二十一世纪的读者听起来格外刺耳,如鲠在喉,因为几个世纪以来,所谓的“传统”性别角色,往往意味着妻子需要委屈自己以满足丈夫的需求,而丈夫则需要维护自己的主导地位。这让人想起《欢乐满人间》(MaryPoppins)中班克斯先生与太太之间那种带点调侃意味的刻板印象。
但保罗并没有说应该将丈夫的需要放在首位,也没有说女性在领导力方面不如男性,或者女性不应该外出工作。保罗至少有一位核心同工就是外出工作的女性,[9]旧约《箴言》所描述的贤德妇人亦是如此。保罗并未明确规定妻子的收入必须低于丈夫,或者家庭必须优先保障丈夫的事业。丈夫可能服务于非营利组织、牧养教会、攻读博士学位,其收入或许远不及妻子在企业的薪资。保罗在其他经卷中明确要求男性不可推卸供养家庭的责任,但这绝不意味着丈夫必须要成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从圣经的角度来看,工作的价值不是以金钱来衡量的,而是以服侍来衡量的。事实上,耶稣本人,这位典型的领袖,并没有稳定的收入,反而倚赖若干女性门徒的资助(路8:2-3)。
细读之下,《以弗所书》5章实则对普遍认知中的“传统”性别角色进行了犀利的批判。这些观念往往维护男性特权、贬低女性价值。在婚姻这场剧中,妻子的需要被放在首位,而丈夫那种自我优先的欲望则被福音这把利斧毫不留情地砍断。这绝非回归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而是呼召我们关注基督的品格。如果我们将对丈夫的呼召理解为压迫与支配妻子的许可,那便是忘记了耶稣来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不是要率领军队,乃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当丈夫蒙召去爱他们的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时,原文中的“舍己”一词,与福音书中描述耶稣被交给人钉十字架时所用的是同一个词。
你们看这个人!
除非我们将耶稣视为终极男性典范,否则我们永远无法明白圣经对男女的呼召。耶稣拥有命令风暴、召唤天军、战胜死亡的权柄;却张开双臂拥抱孩子,坚定发声提升女性地位,伸出双手医治病人。耶稣曾经挥鞭将商贩逐出圣殿,却温柔地接纳社会的弃儿与弱势群体。
当耶稣被守卫戏弄、鞭打、凌辱后,头戴荆棘冠冕、身披紫袍站在众人面前时,罗马总督彼拉多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约19:5)这句话满含讥讽。耶稣因着对他子民的爱而受尽屈辱,他过去是,现在仍是完美的男人。任何人若试图借圣经关于婚姻的教导来为大男子主义、虐待或贬低女性辩护,那么很显然,他未曾真正注目过耶稣。
婚姻的最终归宿
婚姻的比喻在圣经末卷最终得以实现。使徒约翰听见仿佛一大群人呼喊的声音说: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启19:7)
在这里,两个宏大的比喻交汇在一起:作为丈夫的耶稣,同时也是献祭的羔羊,这再次强化了丈夫的角色与牺牲之爱之间的紧密联系。随后天使说:“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19:9)在《启示录》之后的经文中,耶路撒冷被描绘为基督的新妇,约翰写道:“我又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21:1-2;另见启21:9-10)历经漫长岁月的失败与不忠,上帝的子民终与耶稣——那位为他们牺牲的丈夫和君王——缔结永恒婚约。
婚姻的比喻在圣经终章迎来了终极的呈现,与另一个触动人心的比喻交织共鸣:“圣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22:17)
耶稣第一次谈论“活水”时,正是对一个女人说的——一个因她的种族、宗教、性别与私生活,被当时尊贵的拉比不屑一顾的女人。耶稣向她求水喝,然后告诉她:人若喝他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那水要在他里面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4:13–14)
教会中的女性
这种奇特的、源自犹太教的新信仰,在公元一世纪兴起后,如同活水泉源一般,对女性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社会学家罗德尼·斯塔克(RodneyStark)通过大量的文献与考古资料证实:早期教会成员以女性为主。这一现象尤其引人注目,因为公元一二世纪的希腊-罗马世界因选择性杀害女婴,以及孕产妇较高的死亡率,导致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事实上,早期基督教因其对女性的吸引力而遭受外界嘲讽。公元二世纪希腊哲学家塞尔苏斯(Celsus)讥讽基督徒“只想说服愚昧无知、卑鄙无耻之徒,以及奴隶、妇女和幼童,而且他们也只能说服这些人”。公元三世纪的基督教护教士米努修·菲利克斯(MinuciusFelix)记载的批评者的言论,更是直言基督教吸引的是“社会渣滓以及因性别缺陷天生容易轻信的妇女”。
教会中女性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保罗在《罗马书》末尾列出的事工同工名单中包含了九位女性,而这只是女性在一世纪基督教信仰传播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众多证据之一。罗马家庭常常将还未到青春期的女儿嫁出去,但基督徒女性却可以更晚结婚。她们还“从基督教对传统男性特权的谴责中获益,这些特权包括:单方面休妻、乱伦、婚内出轨、一夫多妻,以及溺杀女婴等”。倘若保罗对婚姻的教导在我们现代人听来令人震惊,那么对当时的首批听众来说,震惊的原因则完全相反:这些教导前所未有地提升了女性的地位。确实,对于许多外邦人而言,基督教要求丈夫对妻子忠贞并以牺牲之爱相待,简直是不可理喻。
正如我们在面对全球教会时不能再恪守白人中心的基督教观一样,我们也不能继续坚持男性中心的视角。时至今日,女性基督徒的数量始终超过男性。
在全球范围内,女性在多项宗教指标上都比男性更为虔诚,而在基督徒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无论是在信仰认同上还是在实践上。例如,基督教女性每周参加礼拜的比例比男性高出7%。正如耶鲁大学教授斯蒂芬·卡特(StephenCarter)所指出的:“在全球范围内,最可能成为基督徒的群体是有色人种女性。”
基督教与女权运动
但我们也不能把情况看得过于乐观。如同其他伦理议题一样,教会在兑现给女性的承诺方面仍有欠缺。贬低女性和居高临下的态度时常侵蚀着教会文化,对圣经的断章取义也使男性得以继续传播厌女的观点。然而,从早期教会至今,基督徒在捍卫女性权利方面也扮演着领导角色。正如温蒂·阿尔索普(WendyAlsup)提醒我们的那样,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为美国女性赢得选举权和土地继承权的第一波女权主义运动,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基督徒的积极行动。我们在废奴运动中已经看到了这种行动主义的萌芽,如索杰纳·特鲁斯(SojournerTruth)等基督教领袖为女性权利发声。基督教在全球的传播也体现了这一点。例如,女性在中国教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她们跨出儒家传统规定的界限,成为家庭之外的福音传播者和门徒训练者。
真正的基督教彻底颠覆了许多传统文化边缘化女性的剧本,并赋予她们在上帝面前与男性平等的地位,让她们扮演全新的角色,为耶稣的福音作见证,并以他的名义去爱人。然而,圣经的框架与现代女权主义的一些核心教义确实存在分歧,尤其是在女性(严格来说,男性也是)应该享有的自由方面。
我之所以说“应该享有”,是因为在现代西方语境下,我们必须面对一些来自女性对自身幸福感自我评估的棘手数据。史蒂文·平克发现,“随着女性相对于男性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她们的幸福感却随之下降,这并不完全令人惊讶。”但这真的不令人惊讶吗?我们现代人的信条告诉我们,自由和幸福密不可分:只要给我们更多选择,我们就能做到最好!但大量的心理学数据却显示了另一个事实:一定程度的自由确实可以提升幸福感,但过多的选择反而会降低幸福感。
我最初是通过哈佛大学教授丹·吉尔伯特的研究了解到这些数据的,我们在第一章探讨过他的研究。吉尔伯特向我讲述了一项研究:受试者可以从一组精美的画作中挑一幅印刷品。被告知“可以随时改变主意”的那组受试者,对自己的选择满意度更低;相比之下,被要求“必须做出明确选择”的那组受试者满意度则更高。类似的研究反复表明:幸福源于承诺,而不是无限制的选择。放松承诺(例如告知受试者一周内可随时更换版画)会降低满意度,而增加选择的数量,使选项超过某个临界点时同样也会如此。
从更为日常的层面来看,如果提供大量的巧克力供人选择(比如提供30种而非6种),人们反而更难做出选择,也更可能对自己的选择不满意。这种心理机制也揭示了相较于频繁更换性伴侣或半承诺式的同居关系,婚姻要更有优势。如今多数人视同居为预防离婚的明智举措,但数据显示,事实恰恰相反:
婚前同居者的离婚率高于未同居者,且男女对同居的态度存在性别差异,男性对同居关系的投入程度平均而言显著低于女性。此外,虽然婚姻对男女身心健康皆有益处,但至少对女性而言,性伴侣数量的增加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
平克将女性幸福感下降归因于当代西方女性面临的多重竞争性需求。这确有其道理。但是否有一种可能:许多女性在获得了更多自由与职业机遇的同时,也在性革命中失去了某些东西?因为这场革命将许多男性想要的“无承诺的性”包装成了“解放女性”。两年前,一位在世界顶尖大学任教的不可知论朋友告诉我,经常有女学生问她:为何体验了现代女性应有的(有时甚至是勉强同意的)大量性行为后,却未能获得承诺的幸福?
我无意对选择拥有多位性伴侣的女性的心理健康或幸福感妄下定论。我一些最聪明的非基督徒朋友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而我一些最亲密的基督徒朋友则从这种生活方式中挣脱了出来。但纯粹从生物学视角来看,不难假设女性更倾向于与能够保护她和她孩子的男性建立承诺关系,而不是与一个四处留情,和不同女人生孩子的男人。另一位不可知论的朋友曾在纽约过了十年《欲望都市》(SexandtheCity)式的生活,她告诉我:她对“无承诺的性”的看法与我相同,只不过她的结论来自于经验而非宗教。她说,为了维持那样的生活方式,她不得不给自己套上坚不可摧的情感盔甲,而且她很遗憾没有人早一点告诉她这些,“为什么不在高中的时候就把这些数据告诉女孩们呢?”
需要明确的是,我并非暗示女性对性缺乏兴趣。恰恰相反。但是平均而言,已婚者比未婚者拥有更频繁更高质量的性生活。尤其对于女性而言,她们的性反应通常比男性更复杂,而稳定持久的承诺往往是激发真正欲望的关键。新约教导夫妻应当定期同房,并同等重视男女双方的性需求(林前7:3-5)。而且圣经有整一卷书,通过丰富的情欲表达来探索婚姻之爱,既展现男性也倾吐女性的性渴望。性应当被珍视、珍惜和享受,但性并非终极福祉:它是特定盟约的标记,是繁衍上帝形象承载者的途径,也是更宏大现实的惊鸿一瞥。
对性理想的重新定义,也牵涉到另一个伦理领域:许多基督徒女性在这一点上感到与当代女权主义格格不入,而我的许多世俗朋友在这一点上又感到被基督教所排斥。堕胎议题过于庞大,无法在此深入探讨,而且它也是最难在不同立场之间取得共识的议题之一。但我仍然会略作提及,因为任何对女性权利的探讨,若不涉及堕胎,都将是不完整的。
二十岁出头时,我曾在伦敦参加过一场无声的反堕胎抗议活动。对立方的抗议者却毫不沉默,他们反复高喊着:“捍卫生命?那是谎言!你们根本不管女性的死活!”这种指责与我的立场相去甚远,几乎让我无法保持沉默。但我不愿以同样激烈的诋毁予以还击。我知道这些支持选择权(pro-choice,即主张堕胎权——译注)的呐喊者深切关心女性的自主权,并关心那些受到意外怀孕影响的无数弱势女性。我也同样关心。
我无意美化过去。自古以来,女性始终以各种方式处置因意外怀孕出生的婴孩。事实上,儿科医生保罗·奥菲特惊讶地发现,正是基督教的出现才让杀婴行为开始成为道德问题。[30]未婚母亲遭到社会排斥,非法堕胎导致了无数孕产妇死亡。我深切意识到那些倡导保护未出生的生命、却忽视出生后的弱势群体的人是何等虚伪。我认为堕胎的“罪责”主要不在于那些在绝境中做出选择的女性,而在于我们所有人——我们共同构建了这个将性行为与承诺分离、制造意外怀孕生态体系,却未能为身处困境的女性提供支持的社会。
尽管“女性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口号振聋发聩,但我们必须承认,当一个人的举动牵涉到另一人的身体时,她对自己身体的决定权总是有限的。因此,无论答案多么令人不适,我们都必须面对一个问题:未出生的胎儿是否算人?若算,那么他们作为人的生命是从何时开始的?
我在第四章提及的无神论哲学家彼得·辛格就质疑:出生是否真能成为“人与非人”之间有意义的界线。然而,他并没有试图从出生前寻找人的起点,而是得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结论:人类婴儿并非“人”,因而杀婴与堕胎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这种观点并非辛格所独有。2012年,医学伦理学家阿尔贝托·朱比利尼(AlbertoGiubilini)和弗朗西斯卡·米内尔瓦(FrancescaMinerva)在《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ofMedicalEthics)发表论文,主张“在所有允许堕胎的情况下,产后堕胎(杀死新生儿)都应获得许可,包括新生儿无残疾的情形”。本书读者大多不会认同此观点。我们的道德框架已深深烙下基督教珍视幼小与弱者的印记,使得杀害婴儿令人发指。然而这个逻辑是合理的:如果人类并非因按上帝形象受造而具备特殊的人格地位,那我们或许应当依照能力来判断其价值。
就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正怀着第三个孩子。我很蒙福,拥有稳定的婚姻和充实的事业,但每次怀孕都提醒我:这个社会衡量人类价值的标准何其脆弱。怀孕数月后,我的宝宝已经具备完整的脏器和五官,我和家人能够感知到他的自主活动。他的身体在我里面、依赖我生存,但他并非我身体的一部分。然而按照马萨诸塞州法律,他不享有任何权利。依据“可存活年龄”这一看似常识性的原则发展出的法律,却不断受到科学进步的挑战——科技使越来越小的婴儿能在子宫外存活。但若因此降低法定可堕胎期限,就意味着我们要回过头来问一句:以前在过了这个期限之后被堕掉的婴儿是否应当被视为人?科技进步真是衡量人类价值的正确标尺吗?
如同本书探讨的许多问题一样,我相信聪明、善良的人们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为大家的立场截然不同。我有许多非基督徒朋友,他们在堕胎议题上与我意见相左。他们将反堕胎运动视为对女性的压迫。但在涉及因选择性别而堕胎时,大多数人又倾向认为女性的选择权应当受到限制。因为此举导致印度出现2500万、中国出现3500万的男女人口差异,而这种情形极有可能反映了一世纪基督教尚未介入前因溺杀女婴所造成的性别失衡。许多人也对选择性堕掉唐氏综合症胎儿感到不安。我们终将意识到:我们对生命任何阶段的论述都会产生深远影响,而伦理史的走向往往不取决于“人是否应当被珍视”,而是取决于“谁能被算为人”。
尽管意外怀孕带来了复杂、有时甚至令人心碎的挑战,但我仍然相信基督教信仰必然包含着捍卫生命的立场。确实有人出于厌女的理由反对堕胎,但将“捍卫生命”简单等同于“反对女性权利”是站不住脚的。
然而,正如基督教世界观的其他要义一样,承认未出生的胎儿是完整的人,因而具有无限价值,属于一个更宏大的叙事——在这个故事里中,最软弱的人是最重要的;没有人是多余的;在性方面,我们都是罪人,唯有耶稣有权审判我们;为他人牺牲是通往喜乐的唯一途径;对于那些愿意接受邀请的人来说,故事的终局将是一场极为美好亲密的婚宴,让人间最美满的婚姻都相形见绌,仿佛心形符号相较于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一样。正如邓布利多在《哈利·波特》中说出的那句“西弗勒斯……求你了”,圣经中关于女性的言论,出自那位为她们舍命之人。那位终极的好男人,为数十亿信靠他的女性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基督教是否贬低女性?恰恰相反,它提拔我们,使我们得以进入与上帝的亲密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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