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se Content
读书会

第六章 你怎么能按字面意思理解圣经?

你曾经心碎过吗?我有过。我可以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但此刻,我更想告诉你没有发生什么。没有人叫救护车。没有人给我量血压。没有人尝试为我做心肺复苏。

如果你曾经心碎过,你就会明白,那种痛苦真切得就好像心脏骤停。但试想一下:如果我真的心脏病发作,我的丈夫拨打了911,而接线员却说:“听到您妻子心痛,我很难过,但请什么都不要做,只要抱着她,听她说话,让她知道你爱她。”那该有多荒谬!

我们能否分得清字面义与比喻义,有时真的生死攸关。如果朋友对你说她“想杀了她丈夫”,你多半会理解为,她只是被他气坏了,说几句狠话来发泄而已!如果你弟弟告诉你,当他喜欢的女孩子念出他的情人节卡片时,他“简直尴尬死了”,你也不会惊叹于他“死而复生”了。但倘若他对你说,因为遭到那个女孩的拒绝,他心碎不已,正考虑结束自己的生命,那么你最好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他的话。语言,无论是字面义还是比喻义,都能描述现实。我们可以用大白话来说谎,也可以通过比喻说出真理。事实上,在圣经中,一些最深刻的真理正是通过比喻来表达的。

在本章中,我们将探讨以下几个被普遍误解的问题:认为有些经文按字面意思解读、有些不是,这是一种前后矛盾;认为既然不必总是“按照字面意思解读圣经”,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略过圣经中记载的神迹;认为福音书之间存在自相矛盾的地方;以及认为对于那位一世纪被称为拿撒勒人耶稣的犹太人而言,新约并非可靠的史料来源。

有些经文按字面意思解读,有些不是,这是不是前后矛盾?

我们的生活中充满了比喻。我们为工作“肝脑涂地”,我们“全心全意”地去爱。传播学的最新研究证实了诗人千百年来早已知晓的事实:我们人类觉得比喻容易记忆、有说服力且动人心弦。我们的大脑天生就擅长处理这种将某一事物或体验比作另一种事物或体验的“文字图像”。比喻能激发我们的想象力,让我们与作者产生联结,而这种联结正来自那份让比喻成立的共同经验。如同私密笑话或共同语言一样,比喻能构建关系。这正是恋人之间写诗的原因。

然而,一谈到圣经,我们似乎就忘了这一点。在2014年的一项调查中,美国牧师被问及以下哪一种陈述最能反映他们对圣经的看法:

1.圣经是上帝的原话,应当逐字逐句地按照字面意思来解读。(28%)

2.圣经是上帝所启示的话语,但并非所有内容都应按照字面意思来解读。(47%)

3.圣经是一本由人类记录的古老文献,包含寓言、传说、历史与道德训诫。(21%)

我们会本能地认为,这三种回答代表牧师们对圣经的认真程度依次递减。但若你读过耶稣自己说过的话,便很快会意识到:“逐字逐句地按照字面来解读圣经”往往会错失真意。

当耶稣说“我是好牧人”时,他并不是真的在宣告自己是牧羊人;他是在引用“上帝是牧者”的比喻。正如旧约中牧羊人出身、后来成为以色列王的大卫所宣告的:“耶和华是我的牧者”(诗23:1)。当耶稣说“我是真葡萄树”(约15:1)时,他也并非声称自己是植物;而是让我们回想起旧约中将以色列比作上帝的葡萄树的比喻。事实上,人们常常误解耶稣,正是因为他们只按字面意思去理解他的话。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赶走在圣殿里兑换银钱的人后,对震惊的旁观者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众人反驳道:“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约翰解释说,耶稣是指着他的身体说的,这才是真正的圣殿,是上帝与他子民相会,并献上真祭物的地方(约2:19–21)。后来,一个名叫尼哥底母的犹太领袖夜访耶稣,耶稣告诉他他必须要“重生”。尼哥底母困惑地问:“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约3:4)再后来,耶稣打破种族、宗教与性别的藩篱,向一个撒玛利亚妇人讨水喝,又告诉她他能赐给人“活水”(约4:10)。这位妇人同样照字面意思理解了他的话,结果错失了真意。

以上这些经文以及其他经文用比喻所表达的真理,真实得令人震惊。事实上,如果圣经的信息是真实的,那么我们生活中的种种现实,其实本身就指向上帝的具象比喻。

我们之所以能创造比喻,是因为我们注意到了事物之间的联系:爱情是场病;人生如同马拉松;父母好像直升机(“盘旋”在孩子头上——译注)。但上帝并非注意到了父爱,才决定称自己为我们的父。上帝创造了父职本身,所以人间那些最好的父亲能让我们窥见他那如父般的照料。上帝也并非察觉到了性与婚姻的亲密后,才决定称耶稣为新郎、教会为新娘。[2]相反,是上帝创造了婚姻与性爱,好让那些最美好的婚姻让我们浅尝到一点他那热烈、牺牲、无条件的爱。《约翰福音》一开篇就运用了比喻:“太初有道。”(约1:1)这句话呼应了《创世记》的开头——上帝以“说话”来创造。约翰指出,这“道”就是耶稣自己,并且通过一连串的比喻来启发我们去理解:耶稣是世上的光、上帝的羔羊、圣殿、真葡萄树、好牧人、活水、道路与门。

比喻与神迹

这是否意味着圣经本不应该“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或者说,我们是否可以把一切难以理解的经文都称为比喻,然后绕开它们?当然不可以。和所有的对话一样,有些话是按字面意思来理解的,有些则不是。通常我们能够轻易分辨。举例来说,新约作者一再强调,耶稣确实从死里复活了,有骨有肉、有伤痕,一切都是真实的。即使我们留意到圣经中那些充满能力的比喻,也丝毫不会削弱它所提出的根本教义:关于神迹、永恒的真理,以及我们必须做出的生死抉择。事实上,耶稣一些最难懂的教导,恰恰是通过比喻的形式来表达的。他警告说:“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太7:13)这里的比喻是显而易见的。但有时,即便是认真对待圣经的人,也会在对某句话究竟该按字面来理解还是按象征来理解、该看作是历史事件还是寓言故事的问题上产生分歧。

宗教改革期间,为了弄清耶稣在掰饼时对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在倒酒时说:“这是我的血”应当作何理解,无数人流血牺牲。这究竟是比喻,还是耶稣真的化为信徒在纪念他受死时所吃的饼和所喝的酒?天主教与新教对此各执一词。此外,耶稣的神迹也往往兼具象征意义。当他在医治瘫子之前先赦免了他的罪,便显明肉体医治与属灵医治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当他呼召前几个做渔夫的门徒跟从自己时,先让他们经历了打渔的神迹,然后告诉他们,要撇下渔网,成为“得人的渔夫”(路5:1–11)。

然而,当耶稣的神迹被赋予象征意义时,并不意味着这些事情没有真实地发生过。耶稣之所以能行唯有上帝才能行的事,正显明了他的身份。“这是怎样的人?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太8:27)他的门徒曾惊叹道。

比喻与诗歌

耶稣的比喻更进一步揭示了“真实却非字面义”的复杂性。例如那个著名的“好撒玛利亚人”比喻,并没有以“耶稣又设一个比喻”作为开场。他所叙述的事件听起来很真实:一个人在从耶路撒冷前往耶利哥的路上遭到抢劫,被打得半死不活——这条路素来以危险著称。两位宗教人士从旁经过,却绕道而行——这也合情合理,因为他们若触碰尸体,就会在礼仪上被视为不洁。故事中最出人意料的是英雄的身份:那个怜悯伤者的,竟是一位撒玛利亚人。经文中并没有明显的线索表明这不是一个真实事件。但若熟悉耶稣的教导风格,我们便会本能地明白,这并非一篇刑事案件报道,而是寓意深刻的比喻。再次强调,我们必须谨慎区分“真实”与“字面”,并且留心文本的体裁,方能正确理解其意义。

如果比喻是一个例子,那么诗歌则是另一个例子(这一主要文学形式主要出现在旧约)。《诗篇》整卷都是诗歌,曾是以色列人的赞美诗集。旧约先知书中也包含大量的诗歌体段落,甚至在律法书(摩西五经)中,也可见诗歌特征的表达。诗歌体裁非但不是圣经的累赘,反而是其力量所在。然而,我们必须识别其特征,并按照它自身的逻辑来解读它。若忽视其中的象征性特征,就如同拿着一首情诗去杂货店,却奇怪为何找不到诗中罗列的所有物品。

圣经中充满了矛盾吗?

在一场关于基督教信仰与理性的演讲结束后,有人向数学教授萨提扬·德瓦多斯(SatyanDevadoss)提出了质疑,指出圣经似乎存在着矛盾。但他的回答令人耳目一新。作为一个相信上帝圣言的人,他并未如人们预期那般立刻否认“圣经充满了矛盾”,而是举了一个例子:《创世记》第一章与第二章中关于创造的次序不同。他解释说,这些看似矛盾的叙述,其实是神学上的安排,而非时间顺序上的差异。两章并列,正是为了赋予我们双重视角。我们往往以为自己是第一个注意到这些差异的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这些文本并列放置很明显是出于神学原因。

我们以耶稣的教导作个类比便会豁然开朗。耶稣称自己为“好牧人”(约10:11),却又被称为“上帝的羔羊”(约1:29)。他怎么可能既是牧人,又是羔羊?不错,耶稣既是牧人君王,又是逾越节的羔羊;既是祭司,又是祭物;既是先知,又是道本身;既是阿尔法,又是俄梅伽。你可以将这些视为自相矛盾,也可以把它们看作揭示超越人类理解的奥秘。正如新约学者彼得·威廉姆斯(PeterWilliams)所指出的,耶稣常常通过悖论来教导。他指出:“这类刻意为之的形式矛盾,并不意味着这些相互冲突的陈述在更深层意义上不能同时成立。”

圣经写作的精妙在《创世记》的前几章便已体现出来。在第二章中,上帝禁止亚当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并警告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亚当吃了果子,却仍活着,并且生了三个儿子。结合上下文,对这一警告有三种可能的解释:第一种,上帝所说的“死”指的是灵性的死亡,而非肉体的死亡。这与新约中的用法一致——保罗常用“生”与“死”来指属灵的状态。事实上也呼应了耶稣决定先赦免瘫子,再医治他身体的举动,强调属灵状况的重要性。第二种,上帝所言“吃的日子”并非字面意义,而是警告亚当吃禁果后肉体死亡已成定局,这符合上帝超越时空的视角。彼得提醒我们:“在主看来,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后3:8)。最后一种解释《创世记》2章17节的方法(尽管这种方法不符合圣经立场),是上帝所说的“日子”和“死”都是字面意思,但他撒了谎或者改变了主意。

基督徒对《创世记》前几章的具体文体类型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但《创世记》2章17节的表述提醒我们,即便撇开科学问题不谈,若纯粹从字面上来解读,经文中仍然存在着早期读者就能察觉到的谜题。因此,这必然是刻意为之。事实上,《创世记》2章和3章迫使我们思考:上帝所说的“死”到底是指肉体之死,还是灵性之死?甚至让我们意识到:与上帝隔绝的灾难性远胜过肉体的消亡。这正是其说服力的体现。我们总倾向于认为自己比几千年前的作者更聪明,但圣经读得越多,就越发现并非如此。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罗莎琳·皮卡德(RosalindPicard)就曾体会到这一点。她年少时是个“骄傲的无神论者”,以为圣经“充满荒诞离奇的东西”。然而当她开始阅读圣经时,她惊讶地发现:“我读着读着,它就开始改变我。”

但是关于耶稣生平的记载中,那些看似矛盾之处又该如何理解呢?我在第三章中曾论证过,基督教信仰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耶稣的受死与复活是否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那么,福音书中存在的这些明显的矛盾难道不会削弱这一论点吗?

福音书中是否存在矛盾?

虽然四部福音书在耶稣的身份、使命与教导上异口同声,但在叙述顺序与细节上却存在诸多差异。新约学者巴特·叶尔曼(BartEhrman)曾广泛著述论述这些差异,认为圣经中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然而,他的一些例证显露出观察者的偏见,使他得出了并非必然的结论。例如,叶尔曼指出,在《马太福音》中,耶稣说:“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太12:30);但在《马可福音》中,他却说:“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可9:40)。于是叶尔曼问道:“耶稣真的说过这两句话吗?他能同时是这两种意思吗?这两种说法怎能同时成立?还是说,有哪位福音书作者记错了?”但你只要看过一场足球比赛就会明白:场上若有两支队伍,你不可能同时属于双方。而且,正如我们先前提到的,耶稣常常以悖论的方式进行教导,这并不奇怪。彼得·威廉姆斯曾引用《双城记》的著名开篇——那个为人所熟知的文学例子——来说明这种表达方式:“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尽管如此,福音书中表面的矛盾确实形式多样,值得细细研究。

有些难题源于我们认为耶稣只做了一次某事的假设。当我们看到他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说过或做过类似的事情时,我们可能就以为福音书的作者搞混了。但就像今天的巡回传道人、政治人物或社会活动家一样,一世纪的拉比们为了传播信息,也常常重复自己的教导。有时甚至连神迹也会因为某些原因而重复。例如,《马太福音》记载,耶稣以五个饼、两条鱼喂饱了五千个男人(另有妇女和儿童)(太14:13–21)。下一章又记载他以七个饼和几条小鱼喂饱了四千人(太15:32–39)。这两次事件中,耶稣与门徒之间的对话极为相似。起初我们会惊讶:门徒怎么可能如此快就忘记了第一次神迹?于是怀疑这是否只是同一事件的重述,只是细节(地点、饼数等)略有差异。但接下来的章节显示,耶稣自己在教导中提及了这两次事件。他警告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门徒却以为他在责备他们忘记了带饼。耶稣回答说:“你们还不明白吗?不记得那五个饼分给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篮子的零碎吗?也不记得那七个饼分给四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筐子的零碎吗?我对你们说:‘要防备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这话不是指着饼说的,你们怎么不明白呢?”(太16:9–11)

当我们注意到这两个神迹发生的地点时,就能体会其中的深意:第二次的神迹发生在外邦人比例很高的地区。如果耶稣的第一个神迹让人回想起上帝借摩西为饥饿的以色列人供应天粮,那么第二个神迹就象征着这恩典拓展到了非犹太人。耶稣在传道期间或许曾数十次喂饱过群众。正如《约翰福音》所说:“若是一一地都写出来,我想,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约21:25)然而,《马太福音》为了阐明一个神学观点,却将这两次神迹接连记载了下来。

福音书之间存在的一些明显差异源于我们现代的时间观念和历史记载的规范。叶尔曼举了一个例子:《路加福音》记载了耶稣复活后首次向门徒显现,紧接着就是他升天的事(路24);但《使徒行传》(普遍认为同样由路加所写)却说,耶稣复活后向门徒显现了四十天之久,然后才升天。这矛盾吗?并不矛盾。福音书经常把事件压缩在一起叙述,显得情节紧凑(“那时……那时……那时……”),而实际上其中可能间隔了相当长的时间。在现代语言里,我们也常这样说:如果一个朋友告诉我她的老板改变了主意,她可能会说:“上一秒他还让我这么干,下一秒他又让我那样干。”其实这两次谈话可能相隔了一周,但“前一秒钟”这种说法只是为了强调语气与态度的变化。

我们的现代审美使我们不太愿意更改事件发生的顺序。但一世纪的历史写作风格与今天不同。尤其是在《约翰福音》中,事件的记录顺序往往是为了突出神学意义,而非严格的时间顺序。对此,最好的现代类比或许是电影。我们早已习惯于以非时间顺序来体验故事的不同部分。例如,在角色遇见一位成年女性之后,镜头可能立刻闪回到他们的童年往事。我的丈夫有着一颗极其严谨的工程师头脑,他往往很难察觉这种叙事的跳转。当我解释说“刚刚镜头倒回到了二十年前,讲述角色的背景故事”时,他问我:“你怎么知道的?”我常不知该如何解释:我就是知道!无论是叙述真实的历史事件还是虚构故事的电影,我们都能接受这种手法。有时候,福音书的作者也会采取类似的方式。

我们对地理位置的认知也比古人更为死板。福音书作者在场景描述上虽往往更为精确,但并非总是符合我们的预期,而有些困惑正源于我们的无知。举例来说,《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在伯大尼升天(路24:50),而《使徒行传》则说门徒“从橄榄山回去”(徒1:12)。这看似矛盾,但只要知道伯大尼传统上被认定为位于西岸的艾尔埃扎里亚城(Al-Elzariya),该城坐落在橄榄山的东南坡上,你就明白了。

即便在今天,我们有时也会用严格意义上互相矛盾的称呼指代同一个地方。比如我住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市,而波士顿则位于查尔斯河的另一边,它们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城市,有着不同的政府、学区和身份。但我经常告诉别人我住在波士顿,因为剑桥属于“大波士顿地区”;而且对于我的英国朋友来说,这样说也不至于让他们一听到“剑桥”就问我:“是哪一个剑桥?”

其他福音书又是怎么回事?

丹·布朗(DanBrown)的历史小说《达·芬奇密码》(TheDaVinciCode)让人们普遍相信:圣经选择收录四卷福音书,是以牺牲其他更真实地描绘耶稣形象的记载为代价的。然而,即便是对圣经持批判态度的学者巴特·叶尔曼也承认,新约的四部福音书是“我们所拥有的关于耶稣生平最古老、最可靠的资料来源”,他指出,这一看法是“所有严肃古代史学家,无论是虔诚的福音派基督徒,还是坚定的无神论者,都认同的观点”。

有些人认为,那些未被收入正典的“福音书”代表了早期更具女性主义色彩的基督教信仰,但被早期教会压制了。例如,一些诺斯替派(Gnostic)文本赋予马利亚在耶稣门徒中居首要的地位。然而,若你真正阅读这些文本,就会发现它们并非始终坚持女性主义。所谓的《多马福音》结尾写道:“西门彼得对耶稣说:‘让马利亚离开我们吧,因为女人不配得生命。’耶稣说:‘我要亲自引导她,使她成为男性,好让她也能成为像你们这些男性一样的活灵。凡使自己成为男性的女人,必得进天国。’”

这种厌女的观点与许多古代哲学观点不谋而合,但这种说法与正典福音书中耶稣对女性的高度评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然而,且不论其神学内容如何,这些未被纳入圣经的“福音书”是否真的是因为政治原因而被排除在外?是否与四部正典福音书享有同等被纳入正典的资格?

虽然早期教会确实流传着其他有关耶稣的文献,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就成书日期以及与亲历事件的使徒的关系而言,新约四福音书更接近耶稣的生平、受难与复活。从现存的手稿来看,在正式确立为正典之前,新约四福音书就远比其他文献流传得更为广泛,并且早在二世纪末就已编为合集。许多时候,其他“福音书”在文体上也截然不同。例如,《多马福音》是语录集,而非耶稣生平与教导的记录。但我们有多大的把握认定,如今圣经收录的福音书确实足够接近耶稣的生平事件,从而能成为可靠的史料来源呢?

耶稣与目击者

叶尔曼承袭了学界长期以来的观点,认为福音书内容自相矛盾且与已知史实多有出入,因为这些文本是长期口口相传,并被后代神学加工过的产物。这种观点曾在学术界盛行一时。然而近几十年来,多位学者开始在学界崭露头角,他们为福音书的历史真实性提出了新的论据。若想了解评估福音书真实性的各种不同证据,我推荐彼得·威廉姆斯的新书《我们可以相信福音书吗?》,该书对各类证据进行了精妙易懂的总结。威廉姆斯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福音书里那些非同寻常的教义,导致许多人先入为主地认定它们是虚构的,福音书原本可以轻松经受住历史的考验。我们根本无需怀疑某个近乎虚构的历史人物是否真实存在,仅就福音书抄本而言,关于耶稣生平的手稿证据远远超过与他同时代的其他重要历史人物(包括在耶稣公开传道期间在位的罗马皇帝提比略)。此外,我们还有众多敌对的非基督教史料,可以佐证耶稣生平、受难及宣告复活的基本事实。此处,我将撷取一条耐人寻味的证据线索。

英国学者理查·包衡(RichardBauckham)在其开创性著作《耶稣与目击者》(JesusandtheEyewitnesses)中提出:《马可福音》写于“众多目击者尚在人世”的年代,而其他新约福音书则是在在世目击者日渐稀少之际问世——当时若不记录下来,他们的见证将随之消逝。包衡表示,福音书中所出现的人名频率与公元一世纪巴勒斯坦地区其他文献出现的人名频率高度吻合。(如果你曾疑惑,为何福音书中会有那么多的“马利亚”和“西门”,那是因为这些名字在当时极为常见!)随后,包衡运用他对当时引用目击者规范的相关知识,阐释了福音书中提及某些人名的意义,认为其中许多被提名者正是事件的亲历者,他们以“传统的权威担保人”身份讲述了自己的故事。这就解释了某些客串人物的突兀出场。例如,在《马可福音》所记述的耶稣受难途中,当耶稣体力不支倒地时,士兵强行拉来一位路人替他背十字架。此人被称为“古利奈人西门”,更被特别注明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15:21)。包衡认为,提及西门之子是因为早期基督徒群体熟知这二人,他们能为这一记述作证。

复活

不同福音书中记载的复活见证者名单存在差异,常被用来作为质疑其真实性的证据。但包衡认为,这些差异实际上恰恰表明了“福音书以极其审慎的态度将妇女呈现为见证人”。他指出,作者列出的目击证人都是他们自己认识的,这一点在《马太福音》中尤其突出。根据犹太律法,见证任何事件最好有三位证人,但马太“却满足于仅以两位他熟知的妇女作为见证人”,并未刻意扩充名单。

以现代人的思维考量,我们很容易忽视妇女首先见证复活这一事实的重大意义。在当时的犹太文化中,女性的证词本不具备公信力。若福音书的记载是捏造的,福音书作者绝不会选择让妇女成为关键证人。这就好像今天有人仅凭几个孩子的证词来支撑其关键的法律主张一样。这种对女性的文化偏见在男性门徒的反应中可见一斑:“那告诉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亚拿,并雅各的母亲马利亚,还有与她们在一处的妇女。她们这些话,使徒以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24:10)

福音书对早期教会领袖窘境的如实记载,更进一步印证了其真实性:所有男性门徒都弃主而逃。彼得是耶稣的至交、早期教会的重要领袖,竟三次否认认识耶稣。在这点以及许多类似的细节上,福音书可算得上是使徒们的“负面公关”。若作者无意忠实记录史实,这些细节必定早就被刻意抹去了,因此它们绝不可能是随意捏造的!毕竟,谁愿永远被人称为“多疑的多马”,谁又愿让人记得自己是那个誓言要为耶稣赴死、几个小时后却又发誓诅咒说不认识他的门徒呢?

另一位著名的新约学者兼古代史学家N.T.赖特(N.T.Wright)对“耶稣从死里复活”的教义进行了重要的阐释。通过仔细考察历史与文化背景(包括女性见证人的尴尬处境),赖特推翻了许多用以否认复活的常见论点。例如,有人曾提出,耶稣在十字架上只是昏厥过去,并未真正死去。赖特指出:罗马士兵精通杀戮。十字架作为镇压弥赛亚运动领袖的常规刑罚,更是其最拿手的手段之一。赖特进一步指出,同时代的弥赛亚运动若以领袖被钉十字架而告终,其追随者通常要么就此解散回乡,要么转而拥立新的“弥赛亚”。这一职位往往会由前任领袖的亲属或亲密伙伴继承。照此逻辑,耶稣的弟弟雅各本应是顺理成章的人选。然而,尽管雅各确实在早期教会中担任领袖,却无人称他就是新的弥赛亚。相反,门徒们宣告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许多人甚至为这一信仰而殉道。没有人会为一个精心编造的谎言付出如此的代价。

在犹太背景下,赖特同样否定了“耶稣并非肉身复活,而只是活在门徒心中”的说法。在犹太教语境中,“复活”一词始终意味着在死亡一段时间后,获得全新的、有实体的生命。许多一世纪的犹太人相信,上帝的子民将在末日一同复活,但某个人在历史中途率先以“复活之身”显现,却是前所未闻的崭新观念。

今天,我们觉得肉身复活难以置信。但正如赖特所说,一世纪的人们同样明白人死不能复生。虽然耶稣事先告诉门徒他将死而复活,但门徒在亲眼见到这一幕之前,没有一个人相信。在另一段令人尴尬的记载中,门徒多马甚至拒绝相信其他所有目击者的证词,直到亲眼看见才相信(约20:24–29)。

复活之事于我们而言,与当年于多马一样令人不可思议。但如果真有一位创造宇宙的上帝,我们就不能排除奇迹存在的可能性。制定自然律的那一位,当然也能在他愿意时介入其中;赐人生命的那一位,当然也能使人从死里复活。2018年,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伊恩·哈钦森出版了《科学家会相信神迹吗?》一书。他并非出身于基督教家庭,而是在剑桥大学读本科时信主。现在,历经数十年前沿科学的研究,他对“科学家会相信复活吗?”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绝对“会”。

@福音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