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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

第三章 你怎么能说只有一种真信仰?

2015年,我结识了一位来自世界顶尖学府的伊朗科学教授。当问及他信仰基督教的历程时,[1]他答道:“全因巴赫的事工!”我的这位新朋友生长于穆斯林家庭,1980年伊斯兰革命席卷伊朗时,他毅然舍弃了家族信仰。除了科学研究外,我的朋友还是一位半职业长笛演奏家。当时因古典音乐遭到新政令禁止,音乐爱好者只能挤进私人住宅,非法欣赏奏鸣曲。某次秘密音乐会前,当朋友与导师排练巴赫长笛奏鸣曲时,刚奏数小节便被导师叫停:“我从你的演奏里听不到基督的十字架。”导师的批评令他感到茫然,对基督教几乎一无所知的他完全不解其意,但这个诘问始终萦绕在他心头。渐渐地,他开始理解巴赫作品中深刻的基督教意蕴;几年后,当他第一次走进教堂时,他感受到了同样真实的存在。

在我们相遇的学术会议上,我带领大家讨论基督徒教授该如何与怀疑的听众交流,使他们愿意认真思考耶稣。但这位朋友却面露难色。在伊朗亲历过宗教强权的他,当初归信基督教的部分原因正是出于对那种力量的抗拒,如今他虽渴望他人认识耶稣,却深陷道德挣扎:劝人改变信仰是否正确?

我的朋友是乳腺癌诊断领域的专家,于是我请他设想一个场景:他坐在一位中年女性面前,这位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就在刚刚,她告诉他,她认为自己没有患乳腺癌的风险,并拒绝进行乳腺X光检查。那么他该如何回应呢?

普世性的冒犯

当“真理”的问题关乎生死时,我们便会把“劝说”视为一种爱的行动。但宗教真理属于哪一类真理呢?世上各种宗教是在对现实提出互相冲突的看法,还是仅仅在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同一个真理?如果它们的确是在提出互相冲突的看法,那么这种分歧是否必然会导致敌意?抑或持有不同信仰的人仍能和平共处?

在我们现代人看来,某种宗教自诩掌握着唯一的真理简直是荒谬绝伦。毕竟,大多数宗教的信条都无法被确凿证明(至少在死前或世界末日前无法证实),因此,将它们视为客观而普遍的真理,实际上是一种范畴错误。你可以说“基督教信仰对你而言是真理”,但若宣称耶稣有权要求每个人都归向他,无论这人的文化背景或现有信仰为何,便显得既冒犯又荒唐。正如一张车贴标语所写的那样:“我的神大到任何一种宗教都容纳不下。”

盲人摸象

一切宗教皆殊途同归于真理,这一观点常被一个源自古印度教典籍的寓言所佐证。故事讲的是一群盲人描述大象,摸到象鼻者喻其如蛇,触到象耳者谓其似扇,环抱象腿者言其若树干,推及象身者断其如墙,握住象尾者觉其类绳,碰到象牙者称其似矛。

这则寓言生动地揭示了我们个体的认知局限,纠正了我们天性中的傲慢,并看似以谦卑的方式为平等尊重所有宗教提供了框架。但细究之下,这个“大象范式”引发的问题远比解决的更多,以以下七点尤为突出。

尊重之困

盲人摸象的寓言看似倡导尊重:宗教无对错,各自掌握部分真理。但该故事成立的前提,是叙述者本人并非盲人——他/她俯瞰全局,对这些盲人们争论着看似矛盾的信仰报以宽容的微笑。若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与印度教简单归为“真理硬币的一体两面”,实则是将多元主义降格为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因为我们不够尊重他人,也并未认真对待他人的信仰。追溯这个范式的本质,恰如物理学家沃尔夫冈·泡利(WolfgangPauli)对一位年轻科学家论文的著名评价:“这甚至连错都算不上!”

相反,直言“我认为在这点上你错了”未必是不尊重或不友善。对基督徒而言,他们受命要爱仇敌,更遑论仅是观点相左者,因此更不会将这种直言视为不敬。我的一位睿智温和的神学院教授曾说:“人们总说应该尊重他人的信仰,但这个说法其实不对,真正重要的是尊重他人。”事实上,若仔细考察便会发现,试图说服他人改变观点恰恰是尊重的表现,因为你将对方视为能够独立思考,自主决定信仰的人,而非文化环境的产物。当他人质疑我们的信仰时,我们不该感到冒犯,而应感到荣幸!

以我和一位犹太裔无神论朋友参加完活动后的谈话为例。当时我们都参加了哈佛大学的一场活动,是哲学系主任与一位著名新约学者探讨圣经,而我和这位朋友已经断断续续辩论信仰问题多年。那天我对他说:“我知道你觉得我的信仰很荒谬。”他当时的女友(比我们二人都要温和)打断我说:“我敢肯定,他并不觉得你的信仰荒谬!”但我坚持道:“不,他就是这么想的!我相信整个宇宙都围绕一位生活在公元1世纪、被钉十字架、据称死而复活的巴勒斯坦犹太人运转——这很荒谬,不是吗?”朋友表示认同。我随即指出,他的科学无神论,尤其是再加上他对普世人类平等的信念,也迫使他去相信一些同样“荒谬”的东西。这位朋友是我所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之一,将来很可能会拿诺贝尔奖。但我认为他在最重要的问题上完全错了,他也认为我错了!而且并非小错,乃是大错特错。

这种直率在大多数人际关系中是行不通的。人类终归是情感主导而非理性驱动,信仰辩论更易引发情绪波动。但分歧不等于不尊重。事实上,我最愿与之激烈辩论的,正是我最尊重的人,因为我重视他们的想法。可惜当今社会正在丧失友谊中的辩论艺术,我们更愿意待在与我们想法一致的人群里。

这种现象超越政治光谱普遍存在。在《纽约时报》的专栏文章《校园回音室的危险》中,普利策奖得主尼古拉斯·克里斯托夫(NicholasKristof)坦言:“我们(自由派)倡导宽容,却将保守派和福音派基督徒排除在外。我们接纳外表与我们相异者,前提是他们必须与我们想法一致。”这是我们所有人都面临的困境。若我们的多元化信念不是只停留在表面,就必须学习与那些根本立场与我们相左的智者建立深厚的友谊。

当然,我们也须警惕有人打着言论自由与观点交锋的旗号进行霸凌。在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或宗教少数群体对话时,我们必须敏锐地察觉到暗藏的权力关系。无论是为基督教、无神论还是其他信仰辩护,我们都不应咄咄逼人。然而,尽管认真对待他人信仰并提出异议存在风险,但逃避交锋却隐藏着更大的危机。我们会开始认为朋友的信仰“甚至连错都算不上”,我们会不再检视自己的信仰;而当信仰关乎生死时,我们会失去真正爱朋友的机会。

但宗教的真理之争是否会产生实质的影响?抑或宗教真理只不过是文化偏好的问题?如果我说:“基督教信仰才是真理,印度教、伊斯兰教和佛教都不是”,这句话究竟更像是在说“别吸烟,吸烟有害健康”,还是像在说“我奶奶做的菜比你奶奶做的好吃”?

真理之困

2016年,“后真相”(post-truth)一词入选《牛津英语词典》年度词汇,意指“情感及个人信念比客观事实更能影响舆论”的情况。同年,各种未经证实的传闻在政治领域大行其道,令各阵营的美国民众观之无不震惊与哀叹。然而,数十年以来,这种后真相思维早已渗入了我们对宗教的认知。我们在公共生活中是否已经看到了这种现象所带来的后果?还是说,宗教信仰另当别论,因为那是私事?

2017年,“我也是”(#MeToo)运动席卷全球。成千上万的女性打破沉默,揭露她们曾在当权男性手下遭遇性骚扰与性侵害。奥普拉·温弗瑞(OprahWinfrey)在金球奖颁奖典礼上发表了慷慨激昂的演讲,赞扬那些勇敢发声的女性。她表示:“我可以确信的是,说出属于你自己的真相,是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最强大的武器。”

性侵事件的真相无疑是私人的——从某种重要的意义上说,它确实是“属于你自己的真相”。但如果这种真相并非客观存在,那便是谎言。那些勇敢发声的女性最终受到赞誉,并不是因为她们“说出了自己的真相”,而是因为她们“说出了真相”。真相往往难以证实,这也是为何有那么多女性因担心在权势的压迫下证词不被采信而选择沉默,这着实可悲。然而,没人会怀疑,这其中确有真相等待发掘。它们既是个人经历,亦是客观事实。

当然,宗教信仰在某种程度上不同于我们对个人经历的信念。我们亲历自己的人生,却无法以同样的方式见证信仰所依托的古老历史。但有时我们也会发现,我们对自身经历的信念也会出错。试想一位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多年,现在她不得不根据新的情况重新审视过往,修正自己人生的既有信念。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对自己人生的信念与宗教信仰实属同源:两者皆是私人的,皆基于我们所掌握的最佳证据,皆声称我们所信的是真实的,但也皆有可能出错。

我个人深信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是我生死之间唯一的盼望。这一信仰深刻地塑造着我,我自身无数的经历也似乎在不断地印证它。但若我无神论的朋友们是对的,那么我对耶稣的信靠便是谬误。无论我信得多么虔诚,当生命终结,耶稣不会再来让我复活,我只会归于尘土。我们不能因为宗教信仰具有私人性,就将其简单地归为纯主观范畴。物理学家尼尔·泰森(NeildeGrasseTyson)在接受斯蒂芬·科尔伯特(StephenColbert)的采访时曾打趣道:“科学的美好在于,无论你信不信,它都是真的。”但这一点并不只适用于科学,它何尝不是所有真理的共同特质!

事实上,科学真理的存在暴露了另一种思维模式的缺陷,即认为宗教真理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当宗教信仰与科学证据互相冲突时会发生什么?我的科学家朋友们最先承认:科学并非要证实假设,而是致力于构建与现有数据相契合的假说。科学越进步,我们接触到的反直觉数据就越多,尤其是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例如我们视为实体的物体(就像我此刻坐着的椅子),实际上99.9999%都是空的。尽管大多数人会捍卫宗教信徒持有非科学信念的权利(例如相信太阳绕地球旋转),但我们并不认为这会否定科学中客观真理的存在,相反,在关键问题上,我们仍会努力说服那个人改变他/她的想法。

历史之困

当我们审视历史时,不同宗教之间的不可调和性就显得尤为突出。历史真相固然难以把握:我们总会带着个人与文化偏见看待历史问题,而史料又常遭到歪曲或选择性地销毁。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放弃探寻客观历史的真相,这其中牵涉太多,意义重大。

当有人矢口否认关键史实时,我们对此感受最为深切。例如,尽管希特勒政权系统地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的证据确凿,但试图篡改这一真相的行径仍层出不穷,这种企图必须予以坚决抵制。同理,美国蓄奴的历史(我们将在第十章详细论述),以及马丁·路德·金遇刺事件,这些都是确实发生过、确凿无疑的史实,无论持何种立场都必须承认。但若涉及远古历史,我们又当如何看待呢?

我们把历史的时钟拨回得越久远,真相就越难确定。举例来说,我们有相当有力的证据表明,尤利乌斯·凯撒(JuliusCaesar)于公元前44年3月15日遇刺。当然,也有可能我们的史料并不可靠——也许凯撒是在2月15日遇刺的,又或者他根本就没有遇刺。然而,即便我们对这件事的把握不如对更近代或更大规模的事件那样确定,这也并不意味着“凯撒遇刺”这一事件属于主观范畴。凯撒要么在公元前44年3月15日遇刺,要么没有在那天遇刺。

那么,这对宗教真理意味着什么呢?

基督教信仰所立足的核心教义,就是耶稣肉身复活。这一教义看似荒诞,但确有历史证据支持。其他替代理论(我们将在第六章看到)都难以令人信服,而早期教会从一群因其老师被钉十架而沮丧怯懦的门徒起步,突然形成燎原之势的不寻常现象,更是迫切需要一个引燃点。无论我们认为这些证据或强或弱,它仍然是一个关于历史事实的陈述。正如凯撒要么在公元前44年3月15日遇刺,要么没有在那天遇刺;同样地,耶稣要么在约公元33年从死里复活,要么没有复活。我们是否相信复活,或许会改变我们自己,却无法改变两千年前发生的客观事实。而在这一问题上,三大一神教的立场相互冲突:基督徒相信耶稣从死里复活;穆斯林相信耶稣并未死亡,而是被接升天;犹太教徒(以及无神论者与不可知论者)则认为耶稣确实死了,而且并未复活。三种说法互不相容。在这一根本层面上,宗教真理无法与历史事实分割开来。即便我们把范围缩小至一神教内部,若要说所有宗教都是真理,那就无异于放弃了历史事实的客观性。

归信之困

我的朋友普拉文·塞图帕希(PraveenSethupathy)是康奈尔大学的一位遗传学教授。当他还是康奈尔大学的一名大一新生时,有同学问起他的信仰,他回答说自己是印度教徒;但这个问题让他感到不安。普拉文的父母是从印度移民来的,他自小浸润在印度教文化之中,却对印度教信仰知之甚少。于是他开始了探索之旅。普拉文研读古老的印度教典籍,非常欣赏其丰富的内涵。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敏锐地意识到,世界上其他宗教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教义。作为一名初出茅庐的科学家,他不愿意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继承的信仰就是真理,于是他开始涉猎其他信仰,阅读其他宗教的典籍。在福音书中,普拉文发现了令他震惊的事:耶稣本是故事的主角,但在叙事的高潮,他却赤身露体、满身伤痕、凄凄惨惨地被钉在十字架上。这与印度教的英雄克里希那(黑天)完全不一样。然而不知为何,这位被钉十字架者所展现的“权力的反转”深深吸引了普拉文。经过数月的阅读、思索与证据甄别,他最终开始跟随耶稣。

普拉文改变信仰让他的家人深感不安。作为生活在美国的种族与宗教的双重少数群体,他们担心普拉文会背弃自己的印度血统,甚至怀疑他是否会把自己那带有浓厚印度教色彩的名字改成像“彼得”或“约翰”这样的西式名字。但普拉文安慰他们说,跟随耶稣并不意味着要抛弃他所热爱的文化:“成为基督徒与抛弃印度传统无关,与更名改姓无关,乃是关乎领受上帝贯穿人类历史的同在与作为,关乎基督为我们付出的爱与牺牲,更关乎我们对他的切慕。”尽管追随基督确实需要舍弃印度教传统中的某些元素,但普拉文始终以自己的印度血统为荣,并决心将这份令他引以为傲的丰富文化传承给后代。

普拉文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归信基督教的。今天,身为遗传学教授的他,已经习惯于以证据为基础,提出假设并验证推论。他却始终坚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是世界的救主。尽管他珍视自己的印度教文化遗产,但他并不认为印度教的基本教义是真理。若有人问普拉文,为何他坚称只有一种信仰是真的,他会告诉你,他别无选择:若说印度教与基督教本质相容,那就等于同时戕害了这两种信仰。

而另一方面,我也有一些朋友自小在基督教家庭中长大,但如今已不再信主。有些人曾因教会中的经历而受伤;有些人对基督教的教义失去了信心。有些人如今成了不可知论者,也有些人成了无神论者。我关心这些朋友,也真心盼望他们能回转归向耶稣。但我绝不会告诉他们,基督教与无神论是通向同一真理的两条路径。当他们说自己不再相信耶稣时,我会报以足够的尊重,并相信他们所说的。

我那些世俗朋友们歌颂宗教多元,并坚定支持宗教少数群体践行自身信仰的权利。这份初心十分美好。但当宗教信仰与核心世俗道德观念产生冲突时,又会发生什么呢?许多认为一切宗教都能通向真理,或者至少不应该宣称某一种宗教才是唯一真理的人,同时也秉持着普世的道德观念:例如,种族主义是错误的、人们应当拥有性表达的自由、男女应当平等。几乎没有人会认为这些观念只适用于特定的文化场景。但如果我们对传统的穆斯林朋友说:“我们支持你信仰伊斯兰教的权利,前提是你必须接受男女平等、承认同性婚姻合法,以及给予你的青少年子女自由探索性经验的权利。”这真的是在支持他们践行信仰的权利吗?即便我们愿意对某些宗教信徒网开一面,允许他们相信我们觉得有问题的道德观念,特别是当他们作为少数族裔生活且不掌握政治权力时。但我们绝大多数人仍不愿将内心最深层的道德信念归入“仅限我个人,未必适用于他人”的范畴。毕竟,这关乎不可退让的道德底线。

一神论之困

在我们这个文化大熔炉般的社会里,人们很容易认为不同信仰的人比邻而居是纯粹的现代风景线。然而,持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已经共存了数千年,其间既有冲突,也有和平。多神信仰曾是调和宗教差异的一种方式。它允许不同部落供奉各自本地的神灵,并将区域的神祇纳入更庞大的神明体系。诚然,多神论并未能消除宗教间的暴力或征服欲,希腊与罗马帝国的历史便是明证。但这种体系蕴含着包容的可能:每个人的神都可以被尊为“神”,而不会因此损害他人的尊严。

然而,当一种具有强烈排他性的一神论信仰登上历史舞台时,这种包容性便受到了挑战。犹太教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与以色列立约的上帝才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他们无畏地宣称这位上帝是唯一的真神,并将单单敬拜他当作基本的诫命。基督教以及其后兴起的伊斯兰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立:有一位普世的独一真神,他通过独特的方式向人启示自己,其他所谓的神皆是偶像。

数千年来,犹太教、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始终在众神林立之中坚称只有一位真神。早期犹太人在古代近东异教与多神信仰的包围中发出了这样的宣告,早期基督徒则在罗马帝国异教与多神信仰的包围中发出了这样的宣告。一神论本质上具有排他性与普世性。它宣告只有一位真神,他创造了宇宙,全人类都要归向他。若试图将一神论与“万教归一”的理念相调和,无异于声称某人可以同时身处两地:这或许有可能,但前提是你得先将此人肢解!

耶稣其人之困

盲人摸象式认知的终极难题,在于耶稣其人。某些宗教之间或许还能够相互调和,尤其是那些信奉多神的信仰,但基督教却像是来自另一个拼图盒里的碎片:无论我们如何用力弯折边缘,始终无法将它嵌入。这一难题既源于耶稣的直接宣告:例如他那句著名的宣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也源自他的作为:他以行动宣告自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而这个宣告在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看来却是亵渎。

我最喜欢的一个例子,出现在耶稣事工的初期,完美地展现了他的独一性:当时他在屋内讲道,现场拥挤得水泄不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瘫痪的同伴得到医治,几个朋友凿穿了屋顶将病榻缒下。耶稣注视着那人说:“小子,你的罪赦了。”(可2:5)在场群众定然一头雾水:明明需要的是医治,为何谈及赦罪?宗教领袖们则愤然斥责:“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可2:7)

耶稣问道:“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可2:9)他随即吩咐瘫子起身行走,以此证明自己有赦罪的权柄。值得注意的是,他并未反驳宗教领袖们质疑的前提——唯独上帝有赦罪的权柄,却用行动证明他们的结论是错误的:耶稣确实拥有这项权柄,因他本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

后来,耶稣注视着一位痛失兄弟的妇人宣告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这可不是善良人的教诲。正如牛津大学教授C.S.路易斯(C.S.Lewis)所言:说出这种话的,若非妄自尊大的狂徒、邪恶的操纵者,便只能是道成肉身的上帝。

福音书反复记载了耶稣所做的那些唯有上帝才能做出的惊世之举:平静风浪、赦免罪恶、以五饼二鱼喂饱数千人、使死人复活。在他留给门徒的临别赠言中,这种普世性的宣告最终落锤定音:“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8-20)

耶稣宣称他统管天地万有。他向世人显明自己并非一条通往上帝的可能途径,他就是上帝本身。我们当然可以选择不信,但他绝非众多真理当中的一个。他从未给我们留下这般折中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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