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se Content
图书
SC01 德里克·托马斯《字字珠玑:细读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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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02 麦克谦《忠心的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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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04 大卫·霍尔《耶稣基督的千禧年》
SC11 罗伯特·戈弗雷《爱上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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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14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讲道释经》

 

 

16. 第16讲 唯一重要的事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地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

——加5:1-6

 

《加拉太书》可分为三部分:传记、神学和伦理。第一章和二章保罗讲述了灵里自传表明自己是真正福音的真实使徒。第三章和第四章保罗从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角度讲述了称义的神学思想。然而,保罗唯一感兴趣的神学还是实践神学,所以他的书信都是以运用结尾。从第五章开始,保罗谈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十字架和空坟墓的好消息。

“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5:1),这正是后面几章的主题,换言之,基督已经释放你们得以自由;所以你们就得了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保罗第四章一直在谈加拉太人不是奴仆夏甲的孩子,而是撒拉的子女,靠着神的应许他们已经得着自由的新生命。现在加拉太人需要做的就是在基督里靠着圣灵的大能活出自由的生命。

第一节 何谓真自由

美国人最珍视自由。问题是他们通常渴望一种错误的自由。有些人用政治术语来谈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选举自由。有些人在被压迫的社会环境中致力于获得自由。但大多数美国人向往的还是个人自由。社会学家罗伯特·贝拉(Robert Bellah)总结到:自由大概最能引起美国人的共鸣,自由深深植根于美国人的价值观中……然而到头来自由变成不被别人打扰,不受别人价值观、想法、或生活模式干涉,在工作、家庭和政治生活中不受专断权威辖制1换句话说,美国人真想要的就是不被干扰的自由。

我们崇尚不被干扰因为本性上我们都是自私的,我们想做什么就要做什么,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方式以及我们讨谁的喜欢。如果这就是我们理解的自由,那么信上帝就变得极其不方便。神如果存在,他当然有权决定我们该做什么、该在哪里做事,以及该和谁一起做事。

可见,当今许多美国人追求的不是宗教带来的自由而是脱离宗教的自由。看看一份人文主义的主流刊物《自由调查》里的话便可知道:“一些思想奴役人,一些思想使人获得自由……如果你渴望毫无根基的自由……如果你想独立思考而不是受制于传统、权威、或盲目的信仰……,那就把宗教、绝望、罪疚和犯罪放在一边……去寻找人生的新意义和快乐吧。”换句话说就是你必须摆脱神的束缚才能获得自由。

当然,摆脱宗教的自由并不是真自由,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束缚而已。自由并不一定都是好的。我们需要问到底什么是“自由”。值不值得拥有自由要看到底是怎样的自由。最好、最真的自由乃是约翰·斯托得(John Stott)描述的自由,是脱离愚蠢、渺小自我的自由,为了爱神爱人而有责任地活着

第二节 基督里的自由

《圣经》提到自由的时候总是指在基督里的自由:“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加5:1),再次引用斯托得的话:我们从前的状态是奴隶,耶稣基督释放了我们,悔改就是解放,基督徒的生命是自由的生命。”

基督给我们的自由就是从罪、死亡和魔鬼的权下释放我们。每个人都是生在罪、死亡和魔鬼这三者的奴役之下。我们生在罪中,所以本性顽梗;因着神对亚当犯罪的咒诅人人都会死亡;而且我们被魔鬼玩弄,魔鬼总是想方设法诱惑我们犯罪并把我们引向地狱的深渊。

因此真正的自由并不是成全自我,不单是政治独立或社会公平,也不是发给人一个授权书: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或相信自己所有的选择。真正的自由意味着从罪、死亡和罪恶的权下得释放。藉着神的恩典,这正是基督要来给我们的自由。

首先,基督通过自己被钉十架救我们脱离罪,尤其是脱离罪疚,如一首古老圣诗所写:“饶恕之恩浩大,却白白得来;赦罪之恩于我无限;我久困的灵魂终得自由……仰赖古旧十架。”耶稣被钉于耶路撒冷城外加略山,他乃是为着我们的罪被咒诅。他被钉于十架乃是为了我们的罪付上赎价,他牺牲自己的生命作为我们罪的公义的赎价,以至于我们自己再也不用面对神的忿怒。

基督又藉着复活救我们脱离死亡。第三天耶稣带着真的、荣耀的、不朽的身体从死里复活。如果我们在基督里,死亡就不是人生的终结。我们也会从死里复活得着永远的生命。

不仅如此,耶稣还救我们脱离魔鬼的权势。藉着十架和复活,耶稣断开魔鬼对人的桎梏。《希伯来书》写到神把耶稣赐给我们:“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2:14-15

唯一摆脱罪、死亡、和魔鬼对人蹂躏的途径就是信靠耶稣基督。唯一从罪中得自由的方法就是仰望耶稣为我们钉死的十字架;唯一从死亡中得自由的方法就是相信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并赐下永生给一切信靠他的人;唯一脱离魔鬼权势的方法就是相信神已经藉着耶稣基督最终得胜了。

基督救我们脱离罪、死亡和魔鬼的权势,换一个说法就是基督已释放我们脱离律法,这是保罗《加拉太书》自始至终的焦点。基督并不是使我们脱离道德律,这是神对他百姓永恒的旨意,而是救我们脱离引致罪和死亡的律法。当我们犯罪违背这个律法,撒但便用之控告我们并定我们的死罪。然而,恩典的福音却说这个律法在我们身上已经失效了。耶稣基督已经战胜了罪、死亡和魔鬼。基督已救我们脱离律法对我们罪的致命的咒诅。基督守住了我们没能守住的律法,付上了我们不能付的代价,并且获得了我们不能获得的胜利。因此“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

现在我得了自由,得以成为神希望我成为的样式并做神希望我做的事情。我不需要做任何事挣得神的接纳。神既然已经在基督里接纳了我,我在神里面就全然自由。这份自由对于神圣福音至关重要。一位老普林斯顿神学家阿奇博尔德·亚历山大(Archibad Alexander)的一个著名的提问至今还引起对信仰慎重的基督徒们的思考,他想知道为什么基督徒通常都声望渺小、在信仰上缺乏活力?答案层出不穷,但这位神学家特别强调的一个答案如下:

我们对神圣恩典白白得来在信靠上有瑕疵。坚定不移地信靠神白白赦罪的教义是世上最难的事情之一;忠实地、不打任何折扣地、并且不堕入反律主义并非易事,因此,很少有讲道能达到这个标准。基督徒一旦被剥夺了合宜的养料,自然就会软弱易挫。只有藉着信心灵命才能成长;神白白恩典的教义,不掺杂一丁点人的功劳,是唯一真正信心的实体——因此,我认为除非传讲神话语的仆人们清楚无误、完全彻底地反复强调福音中神白白的恩典,否则我们就不要期待已经认信的基督徒们在敬虔上有活力地长进。

第三节 行为的奴仆

加拉太人在基督里得着了自由,但他们正面临归回过去奴仆身份的危险。因此保罗警告:“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加5:1)保罗担心加拉太人会放弃他曾传讲使之得自由的信息。

菲利普斯(J. B. Phillips)的解释有助于我们的理解:牢牢地扎根于基督为我们挣得的自由里,绝不要让你自己再被套进奴仆的轭。

保罗所说的“奴仆的轭”就是指《旧约》律法,被认为是人称义的途径之一。保罗和律法新观认为这个时期的犹太人并没有把律法当做合法的称义途径之一。然而,无论是阅读耶稣和保罗在《新约》中所批判的犹太派信仰,还是细读一世纪的犹太教教义,都和保罗和律法新观所持观点不同。至少一世纪的犹太教不相信唯独恩典,而是恩典加上遵行律法。因此保罗那个时代的犹太人经常视摩西律法为,称之为诫命之轭甚至天国之轭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犹太人称律法为“轭”,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被这样的“轭”奴役着。然而,彼得看出来了。在耶路撒冷大会上彼得称律法为“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徒15:10)。保罗也看出来了,他看到自己的同胞已经成为负重轭的牲畜,他们被律法重压着甚至都不能站直。当加拉太人被律法重压的时候如何才能坚定地守住自由呢?

那些想给加拉太人套上律法之轭的人正是犹太派,就是犹太基督徒中的律法主义者,他们想给耶稣基督的福音加上摩西律法。犹太教徒特别坚持外邦基督徒一定要受割礼。整个《加拉太书》都蕴含着割礼的话题,这里使徒保罗直接明了地指出来,你若受割礼(加5:2)和凡受割礼的人(加5:3)等。

自从亚伯拉罕时代起割礼就成为与神立约的标记。即便成了基督徒,一些犹太人还是愿意坚持有这个标记,以至于有些犹太人过分强调割礼,认为割礼是得到救恩所必须的。《使徒行传》中我们读到他们的教导:“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依他们看来真正好的基督徒一定是受过割礼的基督徒。

若割礼只不过是一个极小的手术,割礼又何以成为如此被关注的焦点呢?保罗知道问题真正的焦点是罪人称义的问题:什么使人与神和好?受割礼表明罪人要与神和好必须做些什么,保罗称之为“要靠律法称义“(加5:4),他们把割礼视为神全部律法的代表(不仅是属神百姓的记号)。犹太人已经受过割礼,这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外邦人把割礼视为救恩的途径之一。如果所有基督徒必须受割礼,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救恩就是建立在人的行为而不是神白白的恩典之上。

人在神面前被称为要么是有一部分靠自己的努力,要么完全靠耶稣基督为他们所作的。当加拉太人思考受割礼的时候,他们其实是在思考称义的问题。布鲁斯(F. F. Bruce)说:他们可以藉着信靠基督寻求称义(就能够被称义了)或者通过遵行律法寻求称义(就与称义失之交臂);藉着信靠基督寻求称义是建立在神恩典的根基上;通过遵行律法寻求称义是建立在自己功劳的根基上。割礼等于在说耶稣基督对于加拉太人得救还不够,他们还需要其它的东西。著名英语《圣经》学者莱特富特(J. B. Lightfoot)如此阐释:割礼就是律法的印记。那些心甘情愿、慎思明辨后还要接受割礼的人就进入了遵行律法的约定。为了完成律法他就被律法束缚,也无法呼求基督的恩典,因为他进入了另一种称义模式。”

哪一种是你的称义模式?受割礼是信靠基督称义之外的做法,还有许多其它做法。一些人把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建立于自己为教会所做的工作上或是自己个人祷告的质量和频率上;一些人建立在布道大会上自己举手决志信主的决定上,仿佛他们因为那个手势就可以得救;还有些人认为他们已经受洗了、是教会认可的会员就可以得救。

如果我们想藉着自己的任何行为称义,无论大小,我们都已经失去自由。因为称义唯独出于信心。耶稣在十架上的受死并他的空坟墓足以让罪人称义。因此,我若是基督徒,我在神面前的站立完全取决于基督所作的,与我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一点关系。否则我就是被自己的所为捆绑。

第四节 为什么靠行为是致命的?

使徒保罗担心加拉太人退回过去被奴役的状态。在他们退回过去之前,保罗希望他们知道任何人回到律法的重軛之下无论是通过受割礼还是履行其它的责任都面临着三个致命的结果。

首先,基督与我们无益了。我们不能从基督得着任何益处了。保罗用最强烈的语气说:“我保罗告诉你们,若受割礼,基督就与你们无益了。”(加5:2)保罗在第二章说过类似的话: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2:21)想藉着受割礼或任何其它尝试与神和好,都是使基督徒然死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再也不需要基督了。如果我们接受割礼,等于在说我们自己可以遵行律法;若是这样,我们还要基督做什么?基督成了完全多余。如果我们可以靠着自己也就是靠自己遵行律法,我们还要基督为我们做什么呢?

我们不可能两者都要。称义要么是靠遵行律法要么靠恩典,要么靠行为要么靠信心。要么我们靠遵行律法,要么我们相信唯独基督替我们承受咒诅。但是我们不能既靠遵行律法又靠相信基督。基督要么是全部,要么什么也不是。信靠基督就意味着我们完全不能自救。清教徒帕金斯(William Perkins)说:基督要么是完全的救主,要么就根本不是救主。”1至少在称义的事上,如果我们不让基督为我们做一切事,他就什么也不能为我们做。我们如果想帮助自己,基督就根本不是我们的帮助。

犹太派告诉加拉太信徒必须受了割礼他们才能成为好基督徒,他们实际就是给福音加上律法。他们等于在说基督只能做开始的工作,完成必须要靠摩西。

为了清楚阐释犹太派神学的错误之处,我们打个比方(前文简单提到过):有个人,珍藏了美国最伟大棒球运动员贝比·鲁斯(Babe Ruth,1895-1948)亲笔签名的古老棒球。此人已经得知此球可能价值不菲,于是有一天他决定把球卖掉。可是因为球上明星的亲笔签名已经非常模糊了,所以他有些担心。为了让签名更清楚一些,此人用记号笔仔仔细细地重描了一下签名贝斯(“B-A-B-ER-U-T-H”)。而实际效果则是他涂盖了原始的签名,等他描完的时候,此人把一件本是价值不菲的东西变得一钱不值。

同样,基督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不能再加上什么使之更完善,否则就是基督的工作。耶稣的受死并复活只能凭信心接受。我们如果想给基督的工作加上我们自己的工作,那么基督所成就的工作就于我们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靠自己行为得救的第二个致命危害在于我们成了欠律法债的人。保罗写到:“我再指着凡受割礼的人确实的说,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债。”(加5:3)换句话说,我们若靠自己行为称义,不仅不能得到基督所应许的,神的律法还使我们成为负债累累的人。

受割礼属于《旧约》的要求,但是《旧约》要求人完全遵守神的所有诫命。因此,若加拉太人想要受割礼,他们就要彻彻底底地遵守《旧约》所有的要求。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如此形容这样的困境:你必须受割礼的理由,也是你必须要遵守全律法的理由……你要么放弃律法要么放弃因行律法称义。如果你信靠基督,在神的眼中你就是义的;如果你想靠遵行律法称义,基督于你就没有任何意义;你就必须要遵行所有的律法。

问题在于没人(除了耶稣基督之外)可以遵守神全部的律法。如果受割礼要求人完全遵守律法,那么受割礼的人就死定了。正如保罗前文所说:“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律法的重轭是人不能承受的。因为人不能全然遵守律法,违反律法的罪人就永远处于罪债之中。

其实一位年迈的名叫加梅利尔(GamalielII)的犹太拉比已经意识到这个危机。这位拉比一直在阅读《以西结书》,他看到一个人的生命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结18:5)。加梅利尔读完之后,开始伤心痛哭:只有全部遵守律法的人才能得永生,而不是那些只遵守一条的人啊。”2这位拉比伤心痛哭,因为他知道他绝无可能满足神律法完美的标准。加拉太人当然也不能,所以保罗才警告加拉太人不要受割礼。

靠行为成就救恩的第三个致命危险在于我们与耶稣基督的恩典隔绝了。

保罗说:“你们这要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5:4

那些想靠行为称义的人就是与基督隔绝了。这里保罗再次表明他关注的不仅是教会中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关系问题(这是保罗和律法新观的主要观点),而是罪人和神的关系问题。保罗的用词非常严肃。受割礼时男人的包皮要被割掉,旧约中割礼还预表犹太人和世界分别出来;同时也预表人如果弃绝神,他就与神的选民隔绝了。保罗此刻要对加拉太人说的正是相反的观点。加拉太信徒已经属于新约而非旧约,如果他们现在受割礼,他们就是自绝与基督。与其说是与罪隔绝,倒不如说与救主隔绝。潜台词就是如果我们想靠自己的行为在神的面前称义,耶稣基督对于我们就是陌生人;我们也与他的恩典隔绝了。

保罗对加拉太人说他们已经从“恩典中堕落了”(加5:4),保罗不是在谈论永恒归属的问题。任何一个真正与基督联结的人不可能失去救恩,《圣经》别处有清楚的教导(参约10:28;罗8:28-30)。保罗这里说的是人有可能离开神施恩的教会。任何人拒绝唯独耶稣基督能提供的救恩就与教会无关了。大概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完全相信救恩唯独出自基督,那些重回律法之軛的人就在神恩典的门外了。

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如此解释保罗的警告:

就像一个乘船的人,不在乎从船的哪个位置掉到大海里,他都难逃一劫。同样从神的恩典中堕落的人也是如此。想靠遵行律法称义的愿望就是海难,就必然暴露在永死的必然危险之中。归回摩西律法只会加增神的忿怒和自己的恶,那么,还有什么比希望失去神的恩典而回归摩西律法更愚蠢恶毒的想法呢?现在我倒要质问那些想靠自己行为称义而离开神恩典的人,他们想藉着自义靠着传统和誓言被称义,他们会落入哪里呢?地狱的最深处!

想靠自己行为称义的人结局只能是落入地狱。他们被一个无法遵守的律法奴役着,他们欠神无法还清的债。他们只相信自己,基督与他们无任何益处。他们已经从恩典中堕落了。

第五节 满有功效的信心

如果我们不能靠自己的行为得救,那么如何才能得救呢?答案非常简单:“我们靠着圣灵,凭着信心,等候所盼望的义。”(加5:5)第六节经文中再次提到信心,并且提到唯有信心才有功效(参加5:6)。我们称义唯独凭着信心。

请注意称义不是我们做成的,而是等候盼望的。神把他的义给那些在信心中等候的人。保罗说到等候盼望义的时候,他是在盼望审判末日,那一天神最终审判每一个曾经活过的人。基督徒热切期盼末日,如同一个小女孩期待自己的生日一般。基督徒期盼一个蒙恩的审判,相信在神公义的审判之日会被神宣告“无罪!”

你存着信心等候神的末日审判吗?阿西尼厄斯(Arsenius)敬虔的一生很好地诠释了何为盼望神的义:

阿西尼厄斯尽管有很长一段时间住在最伟大的修院过着极其自律的生活,可是他仍然会感动死亡离他不远,并会陷入恐惧和深深的悲伤中。有人问他一生都过着圣徒似的生活并且服侍神为什么还惧怕死亡呢,他说按照人的标准他的确无可指摘,可是神的标准和人的不一样。尽管一生禁欲苦修,阿西尼厄斯除了恐惧和惧怕死亡之外什么也没得到。

然而,靠着神的恩典,阿西尼厄斯最终从罪和恐惧中得了释放。他意识到要想得救,“必须离弃所有的自义,单单相信神的怜悯:‘我信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我们的主,他为我们的罪受死、被钉于十字架。’”

这样的信心只能来自于圣灵,所以保罗才说“靠着圣灵”等候(加5:5)。从这点看,圣灵里的生活是保罗书信的主要主题之一。这里提到圣灵因为圣灵赐给人信心。圣灵所赐下的信心在爱中来彰显:原来在基督耶稣里,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惟独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有功效。(加5:6

即便是对于保罗这样激进的人敢说“受割礼不受割礼全无功效”也是令人震惊的。可是保罗说的一定就是这个意思,因为《加拉太书》最后他写了类似的话:“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加6:15)保罗怎么敢说割礼不重要?他写《加拉太书》的背景是加拉太人正打算要受割礼。但是除了看保罗对割礼的态度,更重更要的是看保罗强调在基督里割礼显得无关紧要了(参加56)。受割礼的(犹太人)和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在基督里都合为一了。一旦我们在基督里,我们就有了一切。什么也不能提高我们在神面前的位置。论及救恩,唯一重要的就是我们信靠基督。

只有当割礼被当做与神和好的途径的时候割礼才重要。所以,保罗对待提摩太和提多受割礼的态度完全不同。提摩太和提多都是宣教士,都是希腊人,但只有一个受了割礼。保罗允许提摩太受割礼是为了便于提摩太在犹太人中的福音工作(参徒16:3),但却不同意提多受割礼,乃是因为一些犹太基督徒强调提多必须要受割礼才能得救(参加2:1-5)。但这完全没必要。保罗强调因为提多已经因信称义,把他受割礼与否视为得救的先决条件是颠覆神称义的教义。

保罗最后再次强调因信称义是满有功效的。唯一有价值的信心是在爱中表达的信心。当然这并不等于因爱称义。《圣经》从来没有谈到我们称义是因着信再加上爱;也没有像罗马天主教认为的那样,信心是由爱组成的,所以爱是信心的一部分。信心是信心,爱是爱。《圣经》谈到称义,都是指人因信称义,也就是称义唯独来自于信心。

然而,唯独称义的信心并不只有信心。真正的信心是活的信心,是产生效果的信心。真正的信心是种表达的信心,在对神对人的爱中得到彰显。如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所言:想成为真正基督徒或进入基督国度的必须是真信的人。如果他的信心没有产生爱那就不是真信。爱是真实信心的外在运作。

清教徒约翰·普雷斯顿(John Preston)曾就爱和信心的关系著有《爱与信心的盔甲》一书。这本书的前半部分谈唯独因信称义。然而,普雷斯顿不想让读者误解信心是冷冰冰的。因此他写到:唯恐我们在这点上误解了,仿佛除了空洞的信心外神应该毫无所要,保罗却说这个信心是有功效的信心,不仅如此,这个信心要生发出仁爱。

这也是使徒雅各关注的问题。经常有人认为保罗和雅各在因信称义的教义上观点不一。的确他们从不同角度阐释“因信称义”,但他们相信的是同一个出自恩典的福音。保罗谈到信,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2:18)无论保罗还是雅各都明白真信心不是死的。只有活的信心才会带来真自由。当我们特别信靠神以至于充满了神的爱的时候,我们就是最自由的时候,也使我们愿意舍己牺牲去爱别人。至于称义,能生发出这种舍己之爱的信心才是真正唯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