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顿|23.1 从与神的关系看罪的本质

上一章讨论了我的若干观察之后,现在我要做几个论 证,使你们可以明白罪之罪恶。第一个论证来自罪的本 质。让我们先思想就其与神的关系而言,罪的本质是什 么。

离弃神 罪是从至善转向至恶。罪的本质,其本身就足以成为 刑罚。离开神——安息的归宿、生命与福分的泉源—— 本身就已足够悲惨。这既羞辱神,也损害我们。人若宁 可选择从罪得满足,而不选择神同在中的安慰,就是羞 辱神;然而这正是一切罪的根源。他们“爱宴乐,不爱 神”(提后 3:4)。每一个属血气的人都爱罪中之乐, 过于爱与神相交。你因犹大出卖基督而发怒,也因犹太 人宁愿要巴拉巴而不要基督而发怒,然而你每天也在做 同样的事。“你的心为何将你逼去?你的眼为何冒出火 星?”(伯 15:12)。你为最卑贱之物而舍弃最好的东西,正如孩童为一颗坚果而舍弃珍珠。

罪宁可选择魔鬼,也不选择神。“你们是出于你们的 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 8:44)。你愿 意讨魔鬼喜悦,却惹神不悦吗?你会发现牠是一个可怕 的主人,如今试探你,日后要控告你。当试探者成为控 告者时,你就会知道离弃神,宁可选择魔鬼、不选择救 主,究竟意味着什么。你背弃自己的幸福,这对你是极 大的损害。罪会使你躲避神的同在。祂不会与你相交, 你也不会与祂相交。神儿女的安慰在于,无论他们在这 世上遭遇什么,都可以进入密室,向神倾倒眼泪。但如 今,神要转离你。祂是你灵魂安息的归宿,是施怜悯给 你的神。那时,你要把自己的重担带到谁面前呢?“但 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 你们”(赛 59:2)。它们使你与神隔绝,也使神与你隔 绝。哦,你需要说服自己!我岂可犯罪,不再与神相交 呢?犯罪之后,总要离开神的同在。罪把天使逐出天堂, 在那里神以荣耀的方式同在;罪把亚当逐出乐园,在那 里神借着祂自己的形像同在;罪也把该隐逐出神的百姓 之外,在那里神借着祂的敬拜同在。

恨恶神 罪不仅是转离神,也转而敌对神。“原来体贴肉体的, 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 8:7)。人的心越定意犯罪,就越在形式上和实际上恨恶 神。灵魂恨恶神,因为祂制定了律法,在我们与属肉体 的欲望之间设下约束。“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 心里与他为敌”(西 1:21)。因为我们的心思定意行恶, 所以我们恼恨神竟要约束我们的欲望,我们无法忍受有 人限制我们肉体情欲的发作。 如今,这种敌意是相互的:神恨恶罪人,罪人也恨恶 神。他恨恶神到一个地步,竟寻求毁灭神。罪人巴不得 没有神,“愚顽人心里说:‘没有神’”(诗 14:1), 欲望从心里发出来。虽然罪人无法摆脱心中关于神的这 些印象,但他却仍希望自己能够抹掉这些印象。人想要 任意放纵而活,不想向审判者交账。若没有神,他就可 以放纵自己卑贱的情欲。他们在生活中否认神,“他们 说是认识神,行事却和他相背”(多 1:16)。罪把神撇 在一旁,然后把卑贱之物安放在神的位置上。 罪若无法除去神的存在,就去攻击祂的尊荣,使祂看起来不公义或邪恶。罪剥夺神一切属性应得的尊荣。第 一,罪羞辱神的无所不知。我们虽羞于在人面前犯罪, 却在看见万事的神面前犯罪。只要能在黑暗的帷幕下实 行邪恶的计谋,我们就不脸红。这样的罪人真以为神无 所不见、无所不知吗?第二,罪羞辱神的无所不能。“我 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林前 10:22)。这是与神较量,仿佛我们可以武装自己的私欲, 来抵挡祂的大能。你要与那能差遣千万天使的神相争吗? 你要向天开战,与神交锋吗?“我对付你的日子,你的 心还能忍受吗?你的手还能有力吗?”(结 22:14)。 你能与神全能的膀臂搏斗吗?当祂的大能抓住你,祂的 不悦向你发作时,你的心还能忍受吗?

由此可见,罪乃是与神为敌。我们要么不愿有神,要 么只愿要一位无能、不公、不智的神。罪怀着敌意,敌 对三位一体中的每一位神。第一,罪敌对圣子。基督来 到世上时,祂伟大的工作就是除灭撒但的作为。“神的 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 3:8)。 你犯罪,就是竭力使基督的死归于无效(来 10:29)。 第二,罪敌对圣灵。罪使圣灵担忧,因为罪直接抵挡圣 灵的运行与感动。“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 相争”(加 5:17)。你羞辱圣灵,仿佛说祂不会在你心 里成就任何良善之工(民 5:30)。第三,罪敌对圣父。 圣父虽满有恩慈,却不喜悦罪。“你眼目清洁,不看邪 僻,不看奸恶”(哈 1:13)。神爱祂一切的受造物,也 喜悦观看它们,但祂恨恶罪。神与罪之间完全对立,是 一切对立、排斥中最深、最绝对的。你也许更容易使火 与水、光明与黑暗、寒冷与炎热相和,却绝不能使神与 罪相容。神的存在是无限的,祂全部属性都使祂与罪相 敌。因此,任何比喻都不足以表明主对罪的强烈愤慨, 神与罪之间的相斥,是无可比拟的。

悖逆神 罪是违背神的律法,罪极大地羞辱了律法。事实上, 罪是在给律法定罪,仿佛律法并不良善、有益、公义。 “你们若批评弟兄,论断弟兄,就是批评律法,论断律 法”(雅 4:11)。这意思是,他这样行事,就仿佛神制 定这条禁止恶言的律法并不公义。拿单指出大卫的罪说: “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 呢?”(撒下 12:9)。在每一桩罪中,都隐含着某些思想,想要贬低、否定律法。我们暗中指控律法带着嫉妒 和愚昧,仿佛神对待祂的受造物过于严苛。我们视律法 为软弱的、愚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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