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3.5 这种认同的第二个根据:就我们自己而言

这种认同的第二个根据:就我们自己而言 其次,信心之所以认同这条圣洁与顺服之路,是因为: 它使我们的本性在今生能及的范围内,变得正直与完全。这条圣洁之路是成圣唯一的准则与尺度:凡与此道路相违的, 都是乖僻的、弯曲的、卑劣的、下贱的。有些人认为,他们 的本性只能达到一种完全,就是满足自己的私欲;除此之外, 他们别无追求,也没有任何欲望,只会追逐败坏的情欲与享 乐。使徒在《以弗所书》4:19 中是这样描述他们的:“良心 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他们终其一生, 就是要迎合肉体,成全罪恶的欲望;他们行事为人,放纵肉 体的情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 2:3)。 他们既不知道,也不明白:自己心思中充满的是何等地狱般 的混乱、无序,以及从原初受造状态中堕落而来的卑劣、败 坏。这种乖谬、扭曲的满足,不过是迈向地狱的又一步;凡 稍有一点属灵之光的人,都能看出这种满足的卑劣与可憎。
一些异教徒认为,可以借着培养德行、行善,来提升 或完善本性。这是自然之光所能达到的极限;但福音之光却 揭露出其不妥且无效。 唯有信心,才能发现:在今生,什么使我们真正得益 处。我们本性的良善、完全、秩序,以及当下的福乐,只存 在于神在我们里面更新祂的形像;存在于我们按着属灵生命 之恩典原则去行动;存在于我们履行与此生命相称的责任与 作为;存在于我们藉着神的应许得以有份于神的性情。 只有这样,我们灵魂的各样官能才能得以高举、提升、获得能力,才能彰显其原初、未堕落时的能力,就是与神建 立关系,并且以神为乐——这正是我们人生的终极目的,也 是我们最大的福分。唯有神——就是藉着福音在耶稣基督里 启示出的神——凭着祂的良善,才能把我们的情感重新引导 到正当的对象上。只有步入圣洁,我们的情感才会得到满足、 秩序与安宁。这样一来,神能使我们灵魂的一切能力,进入 一种蒙福的状态,和谐运行;凡属黑暗、乖僻、不安、卑劣、 下贱的,神都将之驱逐出去。但这些事,我们还需要稍加分 辨、进一步说明。
一、福音圣洁的泉源与原则,是一种属灵、使人得救 的光,使人的心思能够在基督里认识神,并以属灵、使人得 救的方式分辨属灵的事。正是在此,神“照在我们心里,叫 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 4:6)。 不论圣洁外表看起来如何,若缺少这光,就没有真实的圣洁, 也没有任何蒙神悦纳之事。若缺乏这种照亮属灵责任的属灵 之光,就会变成盲目的冲动,结果只会加赠人为设立的宗教 责任,如使徒在《歌罗西书》2:23 所说的,“徒有智慧之名, 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却并无福音性的圣洁。
保罗说:“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 形像”(西 3:10)。在他描述福音圣洁与顺服(无论其起始 或进展)时,他清楚表明:这使人得救的光与知识,乃是一切真实福音圣洁与顺服的泉源与原则;并且在《歌罗西书》 1:9–11 中宣告,说:“我们……愿你们在一切属灵的智慧 悟性上,满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 凡事蒙他喜悦,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渐渐地多知道神,照 他荣耀的权能,得以在各样的力上加力,好叫你们凡事欢欢 喜喜地忍耐宽容。”这是福音圣洁的蒙福写照,描述了其本 质、本源、动力之源、进程、果效以及影响。若在信心之光 中严肃思想这一段话,就会看出:有些人企图以道德修养来 取代圣洁,但它与真正的圣洁是何等不同、差之千里。圣洁 本身具有一种荣耀,是任何未被光照的心思看不见、也理解 不了的。它的根基,是在一切智慧和属灵悟性中认识神的旨 意。这正是我们所说的那属灵、使人得救的光。在《以弗所 书》1:17–18 中,使徒祈求信徒的光照得以增长:“求我们 主耶稣基督的神,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 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 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 的荣耀。”在《歌罗西书》中,保罗称这为“渐渐地多知道 神”(1:10)。在这些话中,保罗极其清楚地阐明了这使人 得救之光的独特荣耀——无论是起源、原因、用途,还是其 功效。这光存在于每一位真信徒里面,是福音圣洁与顺服唯 一直接的泉源。因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 3:10)。 这光、这智慧、这属灵的悟性,一旦传达给信徒,便 使他们的心思在今生达到最健全的状态。使人得着秩序、平 安与能力,使他们在关乎自身存在与终极目的之事上,能够 以合宜的方式运用灵魂的一切机能。这光也把美与荣耀赐给 人心,使信徒配作光明国度的子民。藉此,“他救了我们脱 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西 1:13),又 “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 2:9)。
《圣经》宣告:一切与此相反的状态——无知、黑暗、 瞎眼与虚妄——都存在于尚未重生之人的心思中。如前所述, 神尚未以祂荣耀的大能与恩典医治他们。 如今,信心能辨识这些事,正如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 一样(林前 2:15)。信心看见这属天之光的美,认识到它使 心思得着秩序与正直的能力;信心也辨明,凡违背这光的, 都是卑劣、下贱、可憎、羞耻的。至于那些“爱黑暗过于光 明,因为他们的行为是恶的”(约 3:19),信心知道他们与 基督及其福音无份。
二、再者,在这圣洁中,神要求属灵生命与爱神的原 则。这原则在灵魂中引导、运行并掌权,贯穿一切顺服的行 动,使灵魂在各样处境中得着正确的指引。凡与此相违的, 都是死亡,是与神为敌。信心在这两种原则及其运作之间作出判断:它在一切结果中认可前者,视之为可爱、美善、可 羡慕的——这是意志的正直与完全;而后者,信心则看为畸 形、乖谬。
三、论到这原则在情感中的状态与运作,以及一切由 此而来的顺服行为,也是同样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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