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3.2 这种认同的对象

神要求的圣洁与顺服,并不在于承担某一项具体的职 责本身,而在于我们整体的本性和行为应完全符合神的旨意。 《圣经》之所以用多种方式来描述这一点,是因为其中并存 着多种多样的恩典性作为。关于它的性质,我们在别处已经 较为详尽地论述过,这里只提及几项主要的考量。

一、首先当考虑的是这种圣洁的根基,或其原因。这 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心志改换一新,穿上了神的形像(弗4:24)。换言之,就是我们整个人的灵魂,在一切机能与能 力上,被改变成神的样式,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是在基 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林后 5:17;弗 2:10)。 藉此,我们在本性上、在样式上,得以在“灵与魂与身子” 中全然成圣(帖前 5:23)。这就是神全部的律法写在我们心 里,并转化为律法体现出的神的圣洁形像。除了基督的宝血 和祂的义之外,这正是信徒灵魂得着平安、安息与喜乐的主 要源头。信徒的喜乐与满足,在于发现自己重新归回到与神 相似、与神相合的状态,这一点我们稍后还会进一步说明。 若人在这方面没有任何蒙恩典的感觉与经历,灵魂中就只剩 下紊乱与混沌了;唯有在灵里真实感受到神形像的更新,才 能使灵魂得着甘甜的安宁、自我满足,并因自身的状态而喜 乐。

二、其次,我们可以从心思与情感中的恒久原则来考 量这种圣洁。由于它与基督有着密切的关系,与祂联合,并 且从祂而来,因此有时甚至可以称这一原则为基督自己。故 此,我们虽然活着,却不是我们自己活着,乃是基督在我们 里面活着(加 2:20)。主耶稣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 什么”(约翰 15:5);祂就是我们的生命(西 3:4)。这是 一个恒久的属灵生命、光照、爱与能力的原则,运行在整个 灵魂、心思的一切机能中,使人能够立志归向神,在一切属灵本分上为祂而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圣灵在信徒里面成 为“涌到永生的活水泉源”(约 4:14)。这一原则,就是从 圣灵生出的灵,就是神的性情;藉着神的应许,我们得以有 分于这性情。它是得胜的信心与爱的原则,随之带来履行圣 洁顺服所需的一切恩典——无论是顺服的内容,还是顺服的 方式。它使灵魂在喜乐与甘甜中,得以行出属神生命的一切 行为。

这就是这种圣洁的本质。然而,在某些真信徒身上,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这种圣洁可能显得极其微弱;但凡是真 正的信徒,都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属灵的顺服原则,真实地分 享并体现了前面所论述的那种圣洁本质。只要信徒留意遵守 这一原则,它就会显出能力,使灵魂在恩典中更新,得着满 足。大部分人都或多或少拥有这些标记,可以说:“从前我 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只是我不知道眼睛是怎样开的; 从前我是死的,如今我里面有新的生命,渴慕恩典,饥渴慕 义,只是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得着生命的。”

三、我们也可以从心态、内在取向以及实际发动的属 灵活动来考量这种圣洁,因为最初罪的活动被称为“恶欲就 在我们肢体中发动”(罗 7:5)。同理,属灵生命也有其最 初的发动。表现在信徒心中产生愿意顺服的意念与行动,这 是内在圣洁原则运行的结果;这个圣洁原则带来一种恒常、不变的心态,愿意承担一切敬虔生活的责任。这是一种新的 本性,必然具有与之相称的内在取向与行动。这新的属灵心 态体现为:恒常喜爱合乎神旨意的善,以爱紧紧依附神的旨 意,并做好准备、坚定地顺服每一项具体的职责。大卫在 《诗篇》一百一十九篇通篇都描绘了这种情形;以赛亚也预 言,福音之恩能有效地改变领受之人的本性(赛 11:6–8)。 尽管内住的罪和试探可能削弱、抵挡、中断这种属灵 本性的运行,但信徒通常都能在自己里面发现这种属灵本性。 我们需要在各样恩典与具体处境中不断激发、运用这种本性; 一旦忽略这种操练,这属灵本性就会受损;然而,它仍会在 信徒里面运行,当信徒忽视、不顺从、不操练这种属灵本性 时,人就会持续地感到不满足。若信徒在心思与意志中不认 同圣洁与敬虔,他的心就绝不会平安。诗人说:“爱你律法 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绊脚”(诗 119:165)。 信徒的灵魂正是由此得着诸多喜乐。

四、这种圣洁也可以从构成我们完全顺服的各样行为、 责任与工作来加以考量,既包括内在的,也包括外在的。信 徒既已脱离罪(按前文所论),如今作了神的仆人,便在其 中结出“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 6:22)。 这一点我不再赘述。这圣洁的特征是真诚地对待所有事情, 全面地顺服所有责任。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4:3 说:“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又当追求“圣洁,非圣 洁没有人能见主”(来 12:14)。我们也当认同“神那善良、 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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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欧文
约翰·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