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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阿瑟《做个责无旁贷的爸爸》

 

13. 第5章 给予悖逆儿女的父爱(2)

意想不到的峰回路转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令人大吃一惊:
 
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20节)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自以为义的犹太宗教领袖若是站立的姿势,很可能会震惊得扑倒在地。他们无法相信耶稣刚刚说过的话。这句话远远超越了他们的感悟能力。
 
毕竟,儿子曾经做过贻笑天下的事,按照公义的要求,就得惩罚他。不但如此,这个男孩请求得到仆人的待遇,但他却不曾采取任何行动,去争取这个地位;更谈不上应当立刻饶恕他了。完全和好似乎永远都是办不到的事。按照当时的风俗,父亲完全有权柄拒绝与儿子相见,而要叫他接连几天坐在本家大门外,在众目睽睽之下,听任市镇上的人百般嘲笑。然后等到父亲终于打开大门的时候,儿子必须深深鞠躬,亲吻父亲的脚。那时候,父亲会告诉他,他必须去行哪些事,才能证明他的悔改是真实的。然后,惟有到那个时候,才可批准他作雇工的请求。这是犹太拉比的教导——务要予以补偿,需要用努力来争取怜悯。
 
父亲望眼欲穿的期盼
 
但并没有发生这种事情。事实上,在耶稣听众的心目当中,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只能用丢人现眼来形容。“(儿子)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20节)父亲有魄力一路跑去迎接儿子。既然这个男孩相距依然很远,父亲就看见他,显然他一直都在焦急地、不住地守望等候着儿子。这就使我们对父亲何等爱他的儿子有了一些深刻的认识。
 
你来想想这一幕:大白天,父亲远远地看见儿子,向他跑去。因为这件事发生在白天,所以街市上想必一直都是人头攒动。想必到处都是妇女、儿童、年长的人,以及其他并未外出到周围的田间干活的人。所以,父亲在所有这些人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往前跑。他们看到他的举动,惊得目瞪口呆。
 
父亲慈爱的呵护
 
父亲为何跑过去呢?说得非常简单,他想赶在儿子到达村庄之前,先迎接到儿子。父亲不但想要主动和好,就像牧人找到失丧的羊,妇人找着丢失的钱币(路15:1-10)一样;而且想要赶在市镇上的人百般辱骂儿子之前,先迎接到他。父亲甘心代替儿子,承受这份嘲讽。他甘心听任大家说:“这个作父亲的做的什么事呢?他已经被儿子弄得名誉扫地,现在反倒欣然接受这个卑鄙的儿子,使自己更加颜面无存。”父亲晓得本地文化规定他做些什么,但他却毫不介意。他想要保护儿子。
 
我们注意到,父亲对儿子“动了慈心”(20节),这件事就越发明显起来。父亲动慈心,不单单是对儿子过去的罪或现在的肮脏污秽,而且还因为儿子到达村庄以后,可能经历的险境。译作“慈心”的希腊文源自一个意指肠子、肠胃、腹部的词根。父亲看见儿子,意识到大家势必将嘲笑和忿怒堆在他头上,肠胃当中产生了一种不舒服的感受。
 
父亲甘心使自己颜面尽失
 
村庄的人看到父亲奔跑的时候,为何大为震惊呢?因为在古代中东地区,贵族是不跑步的。那是不体面的举动。有钱人雇用善于跑步的人为他送信和跑腿儿。他本人总是挺直腰板,优雅端庄地步行。跑起来的时候,他势必就得把外袍的下摆卷起来,露出小腿肚子。这就使他看起来傻乎乎的、不够成熟、不够镇定。凡是体面的人,都不在大庭广众面前这样行事——尤其是处在这类环境之下,明明是儿子大大羞辱过他,却去欢迎这个儿子。这根本就是大忌。事实上,这件事在中东地区的文化当中根深蒂固到一个地步,数个世纪以来,圣经的阿拉伯文译本并不说父亲奔跑,仿佛译者想要避讳这个令人感到羞辱的真相。
 
译作“跑”的单词是希腊动词trecho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参加赛跑。这是一种全力以赴的短跑,就好象父亲急不可耐,跑得再快都嫌慢,急于跑到儿子面前。他不只是慢跑或者拖着脚往前走,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向着儿子冲过去。
 
父亲跑向儿子,这样一来,就将羞辱和蔑视担当到自己身上,违背了根本性的文化定规。他甘心使自己颜面尽失,为要保护儿子不失颜面。他不顾其他村民的讥笑和毁谤,好叫儿子不必承受这些东西。父亲跑到儿子身边,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竟然抱住儿子。他伏在儿子的颈项上,大大拥抱他一下,并且与他亲嘴(20节)。尽管儿子污秽不堪、衣衫褴褛、毫无疑问还笼罩着猪身上的臭气,他还是这样行事。这种不同寻常的礼遇告诉我们,儿子出走以后,自始至终父亲一直都在默默无闻地承受痛苦。现在他对这个男孩的大爱在大庭广众面前展现出来。
 
到这个时候,耶稣的听众想必都已完全惊得瞠目结舌。甚至不等儿子有机会张口,把精心排练的认罪告白向父亲述说出来,从父亲而来的这一切温情全都已经倾倒在浪子身上。耶稣的听众万万没有料到会是这样一种欢迎过程!
 
神爱罪人的画面
 
你想知道神接纳罪人的心有何等迫切吗?我们在这里,从父亲迎接儿子的细节当中,就能看得出来。神愿意风尘仆仆地奔跑,承受羞辱。他愿意尽全力抱住罪人,亲吻他。有些人把神看作一位心有不甘的救主。并非如此。当一个人悔改,寻求他赦免的时候,诸天都会欢喜快乐。
 
耶稣的故事当中这个意想不到的转折完全背乎传统。它违背了文化教导的一切原则。父亲出于对儿子的深爱,在大庭广众面前羞辱自己。他在村庄的尘土中跑过,为的是保护儿子免受众人的奚落和羞辱。甚至儿子依然穿着污秽、破烂的衣裳,父亲就去拥抱他,亲吻他。这位父亲所行的,正是耶稣代替我们所行的事。耶稣来到我们的村庄,忍受鞭打,承受羞辱,伸出臂膀抱住我们,使我们与他和好。
 
本乎恩典得救的画面
 
父亲将爱浇灌在儿子身上,并未要求任何的行为,也未要求他补偿,这一事实使得耶稣的听众更加震惊。请你注意,当儿子开口将演练过的那番话说出来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21节)还没来得及说:“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19节),父亲便打断他,连珠炮似的向仆人发布了一系列吩咐。
 
全然挽回的画面
 
父亲打断儿子的认罪告白,说了一番话,清楚表明他的饶恕程度是何等彻底。他的目的,显然不只是向儿子表达一丁点的怜悯。他不但愿意向悔改的浪子施予完全的赦免和挽回;而且他是全心全意地要使这位羞辱过他的儿子得尊荣!
 
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22-24节)
 
这句话包含着极为重要的象征意义。父亲给儿子拿出袍子、戒指和鞋,这一事实对于正在倾听这个比喻的人来说,传递着非常清晰的含义。在那个年月,每一个贵族都拥有一件精细缝制的袍子,专门留出来,仅仅在最特别的场合才会穿上。这里使用的希腊文意思是“排名第一的衣裳”。父亲将这件袍子穿在儿子身上,就是授予他极大的尊荣。不但如此,尽管儿子依然是灰头土脸、蓬头垢面,父亲还是这样去行。
 
接下来,父亲将一枚戒指戴在儿子手上。这应当是一枚图章戒指,刻有家族的饰章或印章。官方文书上放有蜡制印章,这类戒指用来将家族徽章按压在蜡印上面。因此,戒指就是权柄的象征符号。父亲已将自己的权柄授予儿子。
 
最后,鞋子穿在儿子的脚上。远在那个年代,穿鞋子的通常是主人和他们的儿子,而不是奴仆或雇工。这就表示,父亲已经完全恢复了这个少年人身为儿子的地位。
 
袍子、戒指和鞋都是宣告的手段:“我拥有的一切上好之物全都是你的。你已经完全恢复了我儿子的身份。”儿子拥有的全部权利和特权都已返还给这个少年人。父亲慷慨施予儿子赦免的时候,未曾留下一样东西。
 
所以,耶稣的听众当然深感震惊。这位父亲公然违抗那个时代许多严格的文化风俗和定规。他一点都不顾及自己的尊荣。事实上,他将尊荣慷慨施予一个根本就不配得任何恩宠的儿子。这一切都使得众人大惑不解。在他们看来,罪人需要通过行为,藉着遵行律法,去努力赚取神的恩宠。耶稣是在生动说明以弗所书2:8-9的原则:“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还有提多书3:5-7:“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圣灵就是神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救主厚厚浇灌在我们身上的,好叫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
 
父亲赠与小儿子这几样礼物的背后,还有更多的象征意义。按照传统,在那种文化里面,袍子和戒指应当归给大儿子。或者,父亲本来应当留着袍子,等到办长子婚礼的时候才能穿上。在那个年代,一个家庭所能经历到的事件,最隆重的庆典就是长子的婚姻。戒指既然代表着这个家族经营正规业务的法律权柄,必然也会交给长子。因为小儿子已经浪费了他那份产业,依旧剩下来的一切产业势必归给大儿子。
 
然而,因为父亲依然健在,依然是家族之长,所以他有权随心所欲处置家业,严格说来,这些家业依然还是他的。他将袍子、戒指和鞋穿戴在小儿子身上,就是向村庄里的每一个人清楚传递了一个信息:这个少年人已经重新取得贵族的儿子应当享受的一切特权。他又一次可以全权使用家族的财宝。他已完全得到赦免,立即彻底地实现了和好。并不会安排一段等候期,要求儿子通过劳苦作工证明自己。
 
儿子来见父亲的时候,拿不出一样东西献给他。他已认识到自己全然穷困潦倒的状态。他来的时候,手里连一个行李箱都没有。罪人以悔改的心来到神面前的时候,就如如此。神称哪些人为义呢?“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5)神赦免那些两手空空来到他面前的人。一个人无法赚取到通往神赦免和恩典的道路。
 
耶稣在这里传的是怎样的信息呢?恩典甚至向十恶不赦的罪夸胜。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是说,每一个罪人全都坠落到这等深重的绝望境地。而是说,恩典可以遮盖我们的罪。它说的是不配得的饶恕,不配得的儿子名分,不配得的救恩,不配得的尊荣,无需任何补偿或行为表现。悔罪和信主的罪人,神施予他们的慈爱何其丰盛,实在令人赞叹。这与律法主义文化的期待大相径庭。
 
罪人悔改时欢喜快乐的画面
 
父亲吩咐人摆设盛宴:
 
“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路15:23-24)
 
远在那个年代,贵族家庭常常会专门留出一只牛犊,养得肥肥的,以备极为特殊的场合使用,比如说婚礼或者有重要的贵客来访。父亲因着儿子归来实在是欣喜若狂,甚至办理这件事的时候,俨然就是这个家族或村庄历来发生过的最重大事件。一只肥牛犊可以备足一大批人的饭菜——多达200人或者更多的人——所以父亲可能把全村的人都请来同他一起庆贺。
 
我们在这场庆贺当中,看到一幅画面,就是天上因一个罪人悔改而引起的欢喜快乐(路15:7)。事实上,在路加福音的前面,那个牧羊人找到失丧的羊以后,对朋友和邻舍说:“我失去的羊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6节)那个女人找着失落的钱币以后,把朋友和邻舍召集在一起说:“我失落的那块钱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9节)这个地方,父亲把全村的人请来,与他一同欢喜,因为他的儿子回家了。他说:“我们可以吃喝快乐。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23-24节)
 
父亲说“我这个儿子是死”,这是什么意思呢?儿子离开家到远方一个国家去,他是在完全唾弃了父亲和家族的光景当中这样做的。因此,他极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所以一家人很可能就把他视为死了的人,在那个文化当中,有时候在这种情况下,还会举办一场葬礼。但现在这个儿子回来了,他“复活”了。这与福音信息是一致的,儿子并不是努力赚回了生命。相反,父亲白白赐给他儿子享受的充分权利和特权。正是父亲抱住他,亲吻他,并且恢复了他儿子的身份。
 
这样看来,这场欢庆与其说是庆祝儿子所行的事,不如说是庆祝父亲所行的事。正是父亲藉着大有怜悯的赦免和满有恩惠的慈爱,挽回儿子转向祝福。他展现出前所未闻的恩慈、牺牲的爱和丰盛的恩典。本质上已经死了的儿子现在又活了过来,享受与父亲之间那份真实的关系,父亲使他成为后嗣,承受他的全部家业。儿子将他的生命交托给父亲,父亲将他的资源交托给儿子,儿子现在住在父亲家里。我们这些跟随基督的人,正是这种样子。
 
那些存着悔改和相信的心来到神面前的人,神就接受他们。耶稣在约翰福音6:37说:“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神饶恕人的恩典极其丰富,他用自己的义袍替代了罪人污秽的衣服。他赐给我们尊贵、敬重、叫我们全权使用他的财宝,全权代表他。就如哥林多后书5:20所说,我们是他的使者。
 
神并不是一位心有不甘的救主,他跑过来拥抱和亲吻我们。他对我们的礼遇,我们俨然就是王室成员,急忙为我们穿上袍子,戴上戒指,穿好鞋子。当一个罪人与他和好的时候,他呼唤全体住在天上的都来与他一同庆贺。每当一个罪人悔改的时候,他都是这样行事!
 
效法神的榜样
 
既然如此,这件事如何应用在你这个父亲身上呢?失丧儿子的比喻提供了一幅生动的画面,栩栩如生地说明你向悖逆的儿女应当展现出哪一种爱。这并不是说,错误行径还在进行的时候,你应当宽恕那些行为。但你等候儿女以悔改的心从新醒悟过来,整段时间之内,你需要随时准备以饶恕和恩慈待人。你在等候这件事临到的同时,必须展示出基督样式的爱。你要存心忍耐,显出恩慈。
 
那些听见耶稣讲这个故事的人自以为小儿子以可耻的方式对待父亲,理当要他交账。他们认为这个儿子务必拼命作工,争取到重返家族的资格。照样,儿女若是伤我们的心,照着人的意思,我们就当对他们怀恨在心。他们若是导致我们生活痛苦,我们便很想以某种方式报复他们,要他们补偿他们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但是,当我们来到天父面前寻求赦免的时候,他并不是这样对待我们,而是敞开双臂欢迎我们。他立即将恩典和怜悯浇灌在我们身上。他是一位热情洋溢的救主,而不是一位心有不甘的救主。
 
这种内心态度适用的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唾弃父母权柄的程度比较严重的儿女,就像路加福音15章那个少年人发生的事情。我们身为父母,即或在暂时性的悖逆个案当中,也需要展现出这种态度。我们来到神面前寻求救恩的时候,神亲自施予我们丰盛的恩典。时候已到,不论是哪种情况,不论儿女何时开始悔改,我们都当把同一种恩典表明出来。时候已到,我们应当记念和感恩,因为神以难以置信的良善对待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