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顿|19.1 人的首要目的

我现在要讨论默想的具体对象。先从人的首要目的说 起,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借此我们得以认识自己。“他 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 我倒在这里饿死吗?’”(路 15:17)。浪子一开始思 想自己的光景,就产生了更好的念头。因此,为了使我 们醒悟过来,思想神造我们的目的十分重要。我为何活 在这里?我是为获取财富而在这里,还是为认识基督? 我是为沉溺于享乐而在这里,还是为追求与神相交?我 是为积聚必朽坏之物而在这里,还是为确保永恒的产业? 当正确陈明人的目的后,人就知道自己的工作,并因此 照着受造的目的而生活。大多数人知道各种各样别的事, 却不认识自己,因此漫不经心地生活,以致自取灭亡。 他们的眼目望向地极,却不思想自己的灵魂。另有些人 因没有思想人生的目的,不但远远没有活得像基督徒, 甚至几乎活得没个人样。以今世的快乐为乐,会使人变 成禽兽。他们的幸福就是享受快乐,满足身体,并且毫无懊悔。世俗的快乐不能满足人,有罪的快乐则是毒药。 那些被今世快乐所引诱的人,虽然这些快乐本身可能是 合法的,却是在付代价给那些不能作粮食的东西。至于 那些以行恶为满足的人,则是在吃剧毒之物。世界不能 满足人,罪必定毁灭人。人如此欺骗自己,并不思想自 己人生的目的。

我们不仅必须思想自己最终的目的,也必须思想自己 首要的目的。在死亡来到以前,我们人生的伟大目标应 当是什么?人与人之间根本的差别,就在于他们把什么 看作自己至善的福分和首要的目的。 在解释这一默想时,我将采用一种容易而显明的方法, 最单纯之人也能理解。我们应当先看看几项真理。

第一,我们受造是为了某个目的。神一切的作为都为 显明祂的荣耀。“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 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箴 16:4)。神没有别的目的, 只有祂自己的荣耀,因为目的必须比手段更有价值,必 须比一切受造之物更美好、更高超。既然神为自己造了 万物,那么人作为祂受造界中的杰作,就必是神其他一 切作为的总结。使徒宣告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 倚靠他,归于他”(罗 11:36)。万有本于祂,因为祂是创造者;万有倚靠祂,因为祂是保守者;万有归于祂, 也就是归于祂的荣耀。万有都出于祂,因祂是第一因; 万有也归于祂,因祂是最终目的。整个受造界是为人的 使用而造,而人是为神的荣耀而造: 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 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 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 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 (诗 8:3–4)

人是神的代理者,被造是为享受其他受造物带来的安 慰,并且治理它们。整个世界是人的宫殿,以天为拱顶, 以地为地板。人应当忠于他的造物主,并向祂献上祂荣 耀与赞美的贡物。因此,倘若诸天述说神的荣耀,那么 人更应如此,因为人被赋予更大的能力,正适合这个目 的。祂“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约 壹 5:20)。毫无疑问,神造人是为着崇高的目的,甚至 是为祂自己。这个目的就是享受神、荣耀神。享受神是 人的幸福,荣耀神是人的工作。人借着荣耀神而得以享 受祂;人也享受祂,为要荣耀祂。这样,人便不同于其他受造物。它们受造只是为了荣耀神,并非为了享受神; 但人受造是为了荣耀神,也为了享受神。

第二,我们受造是为了享受神。我们是为祂而造,除 非享受祂,否则我们便不得安息。按着本性,人是在摸 索寻求永恒的良善(徒 17:27)。人人都在寻找某种能 使自己满足的东西。在堕落的废墟中,仍有一些模糊的 本能幸存下来,告诉我们——神是我们至善的福分,因 此祂必须是我们至终的目的。神是灵魂的中心,是灵魂 安息之处。我们应当看见,唯有祂能使我们得着幸福。 我们为何还要转向别处呢?这既违背恩典,也违背本性。 受造物按其本性都有一个原则,就是追求自身的满足。 我一切的安慰,都在于在基督里享受神。那些能用世界 满足自己灵魂的人,是禽兽;那些能用罪满足自己灵魂 的人,是魔鬼。人在归回神以前,都是离了自己的正位, 被抛来抛去。灵魂的各项机能都错置了,如同骨头脱了 臼。

第三,我们受造是为了荣耀神。受造物不得不如此行, 而我们必须甘心如此行。我们在行每一件事时,心中必 须想着荣耀神。“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 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 10:31)。吃喝这类普通的  行动,也必须出于敬虔的理由而行。在我们的职分和本 分中,一切都必须为伟大之神的荣耀而行。万事都必须 按这条准则来衡量,并且让位于这个伟大的目的——也 就是我们如何在工作中、在家中、在私下、在公开场合 等等荣耀神。我要享受神,也要服事祂的荣耀。如此一 来,才是把敬虔当作我们的正业,而非我们的游戏与消 遣。

在每一种享受中,我们都应当寻求荣耀神。我们可以 渴望产业,但唯有在我们渴望用它来尊荣神时才可如此。 神既应当是一切事务的目的,也应当是一切享受的目的。 属灵福分固然可贵,但我们渴慕它们,应当有一个更高 的目标。我们渴望罪得赦免,不应只是为赦免本身,而 是为使神在其中得荣耀。我们渴望恩典,不应只是为使 自己得救,而是为使神在我们的救恩中得荣耀(弗 1:6)。 在救赎之工中,基督并不是求自己的喜悦,而是以祂父 的荣耀为目标。“因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罗 15:3)。 照样,我们在思想自己的幸福时,也不应只是求自己的 喜悦,而应因神在赦免我们的罪、赐给我们恩典与救恩 之事上得着荣耀而欢喜。虽然这很难,却是舍己中必要的一部分:我们渴望救恩,也必须以神的荣耀为最高目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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