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5.4 在这种特别的悔改状态中,当尽哪些本分?(3)

第二项要求:憎恶自己的罪 特别的悔改要求的第二件事,是怀着对自己的不满、憎恶,具体地记念、省察自己的罪。神在祂的约中应许说: “我要宽恕他们的不义,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来 8:12) ——也就是说,不再惩罚他们。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自己也 不再记念自己的罪;相反,我们应当把这些罪放在心上,并 因此谦卑下来。悔改总是针对罪来悔改,因此,哪里有悔改, 哪里就必常常回想起罪来。正如诗人所说:“我的罪常在我 面前”(诗 51:3)。我们有三种方式,记念过去犯的罪。
第一种,是带着喜悦和满足来记念罪。那些放荡的罪 人正是这样做的,他们的身体已无法再像年轻时那样放纵私 欲。他们回想从前的罪,在心中反复咀嚼,又用言语表达对 这些罪的喜爱。他们最痛恨的,莫过于如今自己因体力衰残 或缺乏机会,不能继续行这些事。这些人在邪恶中变老,让 年轻时的罪充满自己的骨头。在这个世代,许多人以污秽的 言谈、不洁的社交,以及一切激发情欲的事为乐。这是一个 可怕的记号,表明他们的心思败坏、心地刚硬、不能悔改。
第二种记念罪的方式,会带来焦虑、恐惧和绝望。凡 良心未被热铁烙惯的人,罪会带着某个具体行为的痛苦记忆 回到人的心中,连同那些加重罪责的情节一起浮现。大多数 时候,人们会躲避这种回忆,推说自己不在家,没有时间与 之交谈——像身无分文的欠债人一样,用只言片语一天天地 推延过去。但有时,这回忆是推不掉的,它会带来从神律法而来的传票或逮捕令,叫人站起来交账。于是,人就满有焦 虑,有时甚至陷入惊恐和绝望。他们更深地追逐情欲,以使 自己稍得安抚,逃避那令人不安的回忆。可参看《创世记》 4:13,16–17 中该隐的情形。
第三种记念罪的方式,是为了进一步悔改。在这种情 况下,罪对灵魂而言,如同三重镜子。 第一重镜子,灵魂在罪中看见自己本性的败坏——邪 恶的根才结出败坏的果子。人们看见自己的愚妄,看见罪和 撒但如何欺骗自己;也看见伴随这些罪而来的,自己对神的 忘恩负义与冒犯;这一切使人充满圣洁的羞耻(罗 6:21)。 这一点对悔改是有益且必要的。若人能够更常思想自己从前 的罪与失败,他们的行事为人就会更加谦卑、更加谨慎。因 此,大卫在年老时祈求,重新体会年轻时罪得赦免的感受 (见《诗篇》25:7)。
第二重镜子,灵魂看见神恩典、忍耐与赦罪之怜悯的 写照:“这是我当时的光景。神本可以按照祂的公义把我永 远丢弃;本可以在这些罪中将我剪除,不给我呼求怜悯的余 地;或许我在一些罪中停留了太久。哦,神无限的忍耐,竟 仍存留我!神无限的恩典和怜悯,竟赦免我这些惹动祂怒气 的罪孽!”这正是《诗篇》103:2–4 所表达的心态:“我的 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他的一切恩惠。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他救赎你的命脱离死亡, 以仁爱和慈悲为你的冠冕。”
第三重镜子,灵魂在罪中看见基督宝血与中保之工的 功效(约壹 2:2)。灵魂必须发问:“我为何能从这些罪的 罪责中得释放?恩典凭什么赦免它们?我的灵魂和良心为何 能从这些罪的玷污与污秽中得洁净?”在这里,基督中保之 工中的爱与恩典的全部荣耀,祂成就的赎罪之价、祂付上的 赎价,以及祂宝血洁净我们一切罪的功效,都呈现在信徒的 心思中。于是,“吃的从吃者出来”(士 14:14)。借着这 样记念罪,最深的谦卑和真实地经历神的爱、神的平安,两 种经历得以彼此调和。
因此,一个致力于悔改的灵魂,必会持续操练记念罪。 在罪的面前,唯有信心才能提供这样一个救赎的视角。除了 信心带来的光照之外,任何光照都不能得出这个结论。在别 的光照之下,罪只是可憎、可怖,使灵魂充满惧怕,生出逃 避神的念头。唯有以这种视角看待罪,最适合激发一切恩典 进入圣洁的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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