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3.3 这种认同的性质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对这条圣洁之路的认 可”,才可以算作得救信心的标记?我认为,这认可是从经 历中产生,并且伴随着选择、喜悦与接纳;乃是灵魂的行动, 它在喜乐中依附于神全部的旨意;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认 同,认同福音中启示的、要求的圣洁与顺服本身的美善与价 值。

任何未重生、没有得救信心引导、缺乏其光照的人都 不会这么认同。使徒在《罗马书》8:7 中向读者清楚地说明 了这一点:“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 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只要人的心思仍属肉体、尚未更新, 就在根本上敌对神的律法。这种敌对的心态绝不会认同神的 圣洁。未重生的人或许因着良心和其他方面的考量,同意这 一项或那一项具体的责任,并去履行它们;但未重生的心思 却完全厌恶律法本身,因为律法要求整体的圣洁。凡存有这 种敌意的人,都是“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 都因自己无知”(弗 4:18)。所谓“神所赐的生命”,就是指祂在原则与责任上所要求的圣洁与顺服;与之隔绝,就是 不喜爱、不认同它。所有未重生的人,都是这种心态。

在铺陈清楚之后,我要重申先前的断言:真实的得救 信心,在一切风暴与试探中,在一切黑暗与患难中,都会在 信徒身上显明出来,使他们得着安慰与扶持;其表现就在于: 无论是整体而言,还是在每一个具体方面,长期地、全面地 认可神关于我们圣洁与顺服之全部旨意。这一点还可以分为 两个部分加以说明。

一、信心在任何处境或试探中,都不容许人的心思对 圣洁,或对任何属于圣洁之事,存有丝毫的厌恶。人在试探 之下,有时可能因自己未能顺服律法,而陷入对永远沉沦的 疑惧与恐慌;这会使人对自己不满,却不会对神要求的顺服 不满。《罗马书》7:10、12 说:“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 倒叫我死……(然而)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 良善的。”重生之人的心思会这样推论:“无论我自身光景 如何,无论我结局如何,即便我死了、灭亡了,律法仍是圣 洁、公义、良善的。”尽管人不能完全遵行神的旨意,但人 的心思并不厌恶神旨意中的任何部分。有时,良心因罪而受 责备、受困扰;有时,肉体反抗那些违背其天然意愿的责任, 使心思感到沉重;有时,在履行某些宗教责任时,世界以危 险来威吓人。然而,受信心引导的灵魂,不会因上述这些困难就厌恶或贬低属神的生活方式与责任。

二、再者,正如灵魂不会厌恶圣洁中的一部分,它也 绝不会希望神更改或降低圣洁的标准。总体而言,叙利亚人 乃缦喜爱敬拜真神,但他为了属世的利益,希望自己能少尽 责任,这显出他的虚假。许多人觉得:若是可以避开某些他 们感到危险、麻烦的责任(例如在逼迫时期公开信仰);或 若能放纵那些自己特别喜爱、或世界引诱他们去犯的罪,他 们便乐意顺服律法的其他部分。许多人正是如此行事:他们 宣称信仰、宣称顺服神,却不愿意全心全意地顺服;他们在 帐棚里藏着一块当灭之物,放纵某种败坏,或厌弃某些责任; 他们按照自己的尺度来顺服,并希望神照着人的做法来定标 准,而不是照着神自己的圣洁本性;他们盼望凡讨自己喜悦 的,也能讨神喜悦。信心却厌恶这一切。那受得救信心引导 的灵魂,绝不可能产生任何不符合神圣洁与顺服之旨意的欲 望;人不能产生这样的渴望,正如人不能渴望神不再是神一 样。即便有人设想:可以在某些方面更改、降低神的律法, 灵魂或许就能得救。得救的信心也绝不允许这样的安排;相 反,真信徒宁可把自己的结局完全交托在神全部的旨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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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欧文
约翰·欧文